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但是找不到人的办法是直接起诉,由原告方提供被告方信息,并由法院联系被告方并进行送达,被告方下落不明的,可适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后,依法适用缺席判决。
一、
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但是找不到人怎么办
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但是找不到人的办法是直接起诉。
可以申请保全其名下财产,然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在法院缺席判决后,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不到欠款人,通过诉讼完全可以解决,在无法联系到案件被告也就是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该案件即可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得以要回欠款。
二、
欠钱不还起诉的流程
1.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4.法院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
欠款起诉的诉讼时效
欠款起诉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