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协议书和遗嘱有什么区别和子女与父母鉴订的养老及财产继承协议在法律上算遗嘱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协议书和遗嘱有什么区别以及子女与父母鉴订的养老及财产继承协议在法律上算遗嘱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有什么区别
- 自己在家写的遗嘱有效吗法院会认可吗
- 父亲去世遗嘱写着房子给弟弟不给我,我还有争取的希望吗
- 怎么和父亲断绝关系,用写个什么协议什么的嘛
- 贫困户、低保户和五保户,它们的区别是什么都需什么条件国家对此有什么政策
- 遗嘱在先,赠与在后,请问遗嘱是否有效
- 子女与父母鉴订的养老及财产继承协议在法律上算遗嘱吗
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有什么区别
答: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有以下区别。
(1)要素不同,发生效力的依据不同,本质不同。法律行为是指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
(2)事实行为是指直接根据当事人行为结果的事实,随即自然而然地发生法定效果的行为。
自己在家写的遗嘱有效吗法院会认可吗
自己写遗嘱可能会导致无效。如果法定继承人怀疑遗嘱有效性,比如说他可以说这个不是本人写的,鉴定字迹是个很复杂的事情,同一个人写字不同时期甚至不同时候写的字都有可能不一样是吧。他还可以说这个遗嘱不是在正常环境下写的,比如说受到威胁,还可以说是在神志不清等状态下写的,总之,如果法定继承人不认这个遗嘱,要找遗嘱继承人扯皮是有很多办法的。所以为了保障遗嘱的有效性,最好这样写。
一是,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遗产。比如夫妻婚内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二人一人一半,其中一方写遗嘱就不能写,把哪个房子给某某人,要写,把哪个房子属于自己的一半给某某人。同样,银行存款,其他财产等也要注意这个问题。
二是,保证遗嘱有效性。可以请两三个可靠的朋友到家里,让他们帮助录像,说明你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胁迫,神志不清等问题。边写边录,自己也可以在录像里面说一些话。写完后朋友签字作见证人。
因为现在的房产一般价值都比较大,家里老人寿命也越来越长,可能出现中间一辈先于前辈过世等问题,中间一辈如果兄弟姐妹比较多,遗产问题就会很复杂,所以早立遗嘱是对的,我觉得这个观念需要推广。我跟我老公说这个问题,他反对,说不吉利,不过我还是想找个机会写个遗嘱,毕竟世事难料。
父亲去世遗嘱写着房子给弟弟不给我,我还有争取的希望吗
社会之大,真是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特别是作为人,就为他独具思考能力,各式各样的行为都会存在。不是父母一碗水不端平偏心偏爱一个,就是不知报父母的恩,父母心寒了,才会把遗产立遗嘱交给其中一个儿子。
正如楼主所提,父亲去世遗嘱写着房子给弟弟不给你,你还有没有争取的希望。要回答你这个问题,我就抛开一切道德绑架,也抛开父母的偏心,依法说事的回答你吧!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谁的房产,主权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房产确权的拥有者,对自己的房产就拥有了自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合法的私有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再依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拥有者死亡以后,他的财产就变成了遗产。为了尊重死亡者,实现死亡者的愿望,财产拥有者死前立下遗嘱指定遗产继承人的话,就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没有留下遗嘱,按照继承法,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遗产。
如果父亲生前立下的遗嘱财产,是属于父亲生前的个人财产,依法他就有权指定财产继承人。立下的遗嘱把房产留给弟弟,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你就没有继承该房产的任何权利,是父亲剥夺了你的继承权,法律也奈何不了。
如果父亲生前立下遗嘱的财产,只要能有完全的证据链证实是属于父母双方的共同财产。无论母亲去世,还是没有去世,父亲的遗嘱不能代表母亲的遗嘱,他们对该房产各有50%的权益,这份遗嘱只能代表父亲50%的房产。
母亲要是还活着,有50%的房产依然是属于母亲的。要是母亲去世了,没有立下遗嘱的话。这50%的遗产(如果外祖父母也不在人世了)就由你和弟弟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遗产,你才有权利继承母亲的遗产。
怎么和父亲断绝关系,用写个什么协议什么的嘛
你和你父亲之间存在两种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一是人身关系,你和你父亲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一种因出生引起的人身关系,无法断绝。
二是财产关系,你和你父亲之间的财产可以通过协议或遗嘱的方式分开,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开。一方去世后,可通过遗嘱的方式排除互相继承,如一方的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给其他人,即可排除父子之间的互相继承。上面,是从理论上分析可能性。并不代表这种做法可取。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呢。还是好好想一想如何缓和父子关系吧。亲情的价值还是最大的。
贫困户、低保户和五保户,它们的区别是什么都需什么条件国家对此有什么政策
我是一个乡镇的民政办主任,也一直在一线参与扶贫,对这三者的政策非常熟悉,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三者的政策。
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的区别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三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困难程度不同
从困难程度来说,这三者的困难程度是由低到高,贫困户最轻,低保户次之,五保户最困难。
贫困户主要是“两不愁、三保障”,分别为吃穿不愁,医疗、教育、住房有保障。也就是说,这五个方面有一个没有保障,就可以认定为贫困户。当然,在这五个方面还有具体的认定细则,这里不做细述。
在精准扶贫刚开始识别贫困户的时候,除了细则之外专门有一个“两必须”的规定,两必须就是低保户、五保户必须纳入贫困户。
从这个“两必须”也可以看出,低保户、五保户至少符合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一条,绝对属于贫困户。
还有一个直观的数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数是九千多万,而全国城乡低保的人数是四千万。前者全部为农民,后者是所有城乡居民。
二、政策的时效不同
贫困户是一个阶段性的政策,低保、五保政策是一个长期的政策。
为什么说贫困户是一个阶段性的政策呢?就是说在我国目前的发展过程中,小康生活就是一列火车,大部分人都坐上了火车,但是有些农民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坐上,怎么办呢?肯定不能让火车停下来等这些农民,只能想办法让这些农民赶上火车,这个办法就是“精准扶贫”。当这些人赶上火车了,精准扶贫也就结束了。
为什么说它是一项长期政策呢?就像刚才说的火车一样,通过精准扶贫所有人都赶上火车了,但总有因病、因残的人会掉队。怎么办呢?通过低保、五保政策让这些人一直待在火车上,哪怕站着也行。这也就是脱贫攻坚中说的“兜底”。当然了,这部分人的数量就小了很多。
三、针对的群体不同
贫困户只针对农村户籍,而低保户、五保户包括城镇居民。
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都需要什么条件具体的条件细则太多了,我分别简要的说明一下。
贫困户的条件:“两不愁、三保障”就是贫困户的条件,只要符合其中的一条,就属于贫困户。
低保户的条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政府规定。
从这个可以看出,低保户主要是看收入和财产,比贫困户要具体要困难的多。
五保户的条件:年满六十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者有法定赡养人但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
从这个可以看出,五保户比贫困户和低保户更要困难的多。
国家对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的政策贫困户政策:通过产业、医疗、教育、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各项政策,让贫困户脱贫。
低保户政策:低保户的政策主要有两项,一个是发放低保金一个是优惠的医疗政策,最终达到最低的生活保障。
五保户政策:吃、穿、住、医疗、丧葬等,基本的需要都得到保障。
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都是困难群众,涉及的具体条件、政策非常多,篇幅所限只能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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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在先,赠与在后,请问遗嘱是否有效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房产赠送在赠与人和受赠人签字之日起就已生效,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1、若赠与人没有表示撤销赠与送,则在前的赠送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在后的遗嘱中关于该赠送的房产部分是无效的。特别是在房产赠送且完成了财产转移手续的,赠送人就更无权在遗嘱中处置该房产。
2、若赠与人在赠送的房产产权转移之前撤销了赠送,则在前的赠送协议无效,在后的遗嘱有效。
子女与父母鉴订的养老及财产继承协议在法律上算遗嘱吗
您好!
不算。
这里我们一定要有个概念:遗嘱,是单方行为;协议,是双方行为。协议优先级要高于遗嘱。
这里对两个概念的区分做一个简单说明:1.遗嘱是单方行为。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遗嘱本来就是订立人的个人意愿,不需要经过任何其他人的同意、或者否定。
至于遗嘱继承人是不是接受、其他继承人能不能质疑,完全不是订立人自己说了算。
所以,一直跟大家强调:在订立遗嘱的过程中,如果是书面形式的,要么只能出现自己的笔迹(自书遗嘱)、要么只能出现订立人、见证人的笔迹(例如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不要出现任何其他人的字样,尤其是继承人。
2.协议是多方行为。
如题主所说到的:子女与父母签订了一份协议。
所谓协议,一定是双方达成共识的一个结果,都签字画押,说明大家都认了、达成一致意见了。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前面提到了:协议的优先级要高于遗嘱。
关于协议书和遗嘱有什么区别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