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形主要有当事人事先并不存在合同关系,不法行为人虽未造成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时,其不能按照违约责任只能按照侵权责任处理等情形。而当其成立时,其处理原则有禁止竞合,限制竞合和允许和选择竞合。
一、不成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形
不成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形主要如下:
1.因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的,当事人之间虽然存在着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而不能按合同责任处理。该情形是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不成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形之一。
2.当事人之间事先并不存在着合同关系,虽然不法行为人并未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也不能按违约责任而只能按侵权责任处理。
3.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事先通过合同特别约定,双方仅承担合同责任而不承担侵权责任,则原则上应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一方不得行使侵权行为的请求权。
4.如果法律特别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减轻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和责任时,则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合理地确定责任。
温馨提示:如合同中存在免责条款的,这些免责条款合法有效,则不能因为当事人免除了违约责任而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情形的处理原则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情形的处理原则如下:
1.禁止竞合的处理原则。
2.限止竞合的处理原则。
3.允许和选择竞合的处理原则
三、如何确定违约责任
确定违约责任时,如果能确定双方各自过错的大小,则按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即过错大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的违约责任,过错小的另一方当事人则承担次要的违约责任。双方过错相当,或者不能确定双方过错大小的,双方平均分担违约责任。在确定各自的过错时,即确定违约责任时,需要综合考虑有关因素来判断,因素主要是:
1.过错种类。
2.确定违约的先后顺序。
3.确定违约的次数。违约次数多的,应负主要责任。
4.违约的严重程度。违反合同主要条款的,应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