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需要公证,因为被继承人立遗嘱时,可能所有继承人都不同意,不同意就产生纠纷。如果谈判失败,进行诉讼需要时间和精力。那么遗嘱公证一般需要哪些材料呢?以下由一、遗嘱公证一般需要什么材料123律师解释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
1、户口簿或身份证;如果您已经离开该国,请提供您的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和通行证的副本。已销户的,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录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明;
3.遗嘱。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二、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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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人亲自前往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住所;
2.一般情况下,遗嘱不得包含与财产处置和死亡后事项处理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案的,公证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愿起草遗嘱,由公证员起草的遗嘱应当提交遗嘱人验证签名;
4.公证的遗嘱打印出来了。遗嘱人核对原遗嘱后,应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遗嘱人不能签名,没有印章的,应当用指纹代替;
5.经公证的遗嘱生效前,经公证的遗嘱副本归入密卷,不得借阅,公证人员不得泄露遗嘱内容;
6.如果遗嘱申请人想撤销或变更遗嘱,必须重新公证。几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三、遗嘱公证的程序
(1)申请和受理
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遗嘱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中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其他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券证明等));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检查和调查
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是处分共同财产还是处分有争议的财产;
3.遗嘱人的遗嘱是否真实;没有胁迫、欺骗等行为;
4.审核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嘱是否剥夺了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继承份额;
5.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指纹、制作日期是否齐全。
(三)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
2.财产状况(名称、数量、位置、所有权、抵押等。)通过遗嘱处置;
3.对财产等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如果有遗嘱执行人,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须述明遗嘱执行人的姓名;
5.立遗嘱日期和遗嘱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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