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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搬走怎么强制执行(我可以砸门吗)

admin7天前659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不搬走怎么强制执行,以及法院把老赖的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老赖不搬走,我可以砸门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强制执行对方一直躲着不在家就没有办法了吗
  2. 北京平房腾退如果不走如何处理
  3. 开庭判决老赖缺席,老赖提前转移了财产,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
  4. 法院把老赖的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老赖不搬走,我可以砸门吗
  5. 开发商迟迟不交房,能强行入住吗
  6. 买二手房过完户放完款了,但原房东还赖在房子里面不搬走怎么办
  7. 强制执行家具家电能提前搬走么

强制执行对方一直躲着不在家就没有办法了吗

有办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北京平房腾退如果不走如何处理

应该有明文规定,腾退如果不走,应该限期责令搬走或者去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因为个别户不走会影响大家,而且影响整个北京市的环境改善

开庭判决老赖缺席,老赖提前转移了财产,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

开庭判决老赖缺席,老赖提前转移了财产,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是肯定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

申请强制执行至少有以下两种好处:

第一种是以法律的形式将自己的权利固定下来,虽然一时执行不到财产,将来一旦发现老赖的财产,可以随时恢复执行。

第二种是,通过强制执行,给老赖一定的限制,让他不舒服。例如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这些措施,对于一个七十多岁的拾荒老人可能真的无用,但是对于一个年富力强,想干事创业的人来说,威力还是不小的。例如笔者经手的案子,一个老赖到多家银行贷款都是秒拒,和同事出去办业务买不到高铁票,当众出丑,另一个青岛即墨的九五后老赖,一年搬了三次租住地,因为被法院悬赏一万元,现在出门不敢见熟人,三伏天总是带着大口罩,找对象的事也只能放在一边了。她要是觉得当老赖一辈子有账算,那么就这么耗着。

如果因为老赖没有财产,而不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判决生效两年后,当事人的这个权利,就会失去法律保护,将来老赖有了财产,再去申请执行,对方以过了两年期限为由抗辩,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这样的话自己的这个权利,真的是永远“黄”了。

因此,无论被执行人有无财产,都不能轻易放弃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法院把老赖的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老赖不搬走,我可以砸门吗

法拍房正常情况下100套有99套是坑,就目前报道的有:1不擦屁股,原房主还在里边,2过不了户,又不退钱,3过了户搬进去了,原房主占住门前地让你无处走,因为绿地还是他的,4物业不让你搬,欠着天价物业费,5里边有租户还有好多年才到期,卖不破租让你自行协调,再赔一大笔钱,6另外一方拿着抵押合同推翻法拍,法院又不退钱,7一切顺利过户,村里不让住必须补交多少钱才行,原住户享受村里优惠,外人不行,8屋内破坏严重,管道堵死,9房子被另外查封法拍不合法,又不退钱,10楼下索赔漏水毁装修,11拍完才发现成交不了又不退钱,12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平方和图片)又不退钱,13…………

开发商迟迟不交房,能强行入住吗

您提的这个问题呢,实践中呢也会发生。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开发商为什么迟迟不交房,是因为他自身的条件达不到,还是他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在达到交房的条件下,恶意的不交房。

如果是他本身的条件达不到,但是你们双方的合同,又约定了合同房屋交付的时间。你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要求开发商交房同时承担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没必要强行入住,只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其他的实际损失就可以了。

如果是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因为质量问题,或者是因为交付的安全问题,达不到交付条件,虽然你们双方约定的交付时间已经超过。但是这种情况下,也不适于强行入住。因为此时不符合交付条件,强行入住,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只能由你自行承担。

综上,不管是出于哪一种情况你只需要依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合同,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责任而不适合用强行入住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买二手房过完户放完款了,但原房东还赖在房子里面不搬走怎么办

开庭判决老赖缺席,老赖提前转移了财产,是否需要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是肯定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

申请强制执行至少有以下两种好处:

第一种是以法律的形式将自己的权利固定下来,虽然一时执行不到财产,将来一旦发现老赖的财产,可以随时恢复执行。

第二种是,通过强制执行,给老赖一定的限制,让他不舒服。例如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这些措施,对于一个七十多岁的拾荒老人可能真的无用,但是对于一个年富力强,想干事创业的人来说,威力还是不小的。例如笔者经手的案子,一个老赖到多家银行贷款都是秒拒,和同事出去办业务买不到高铁票,当众出丑,另一个青岛即墨的九五后老赖,一年搬了三次租住地,因为被法院悬赏一万元,现在出门不敢见熟人,三伏天总是带着大口罩,找对象的事也只能放在一边了。她要是觉得当老赖一辈子有账算,那么就这么耗着。

如果因为老赖没有财产,而不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判决生效两年后,当事人的这个权利,就会失去法律保护,将来老赖有了财产,再去申请执行,对方以过了两年期限为由抗辩,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这样的话自己的这个权利,真的是永远“黄”了。

因此,无论被执行人有无财产,都不能轻易放弃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强制执行家具家电能提前搬走么

强制执行家具家电能不能提前搬走,要看法院执行的标的是什么,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是房子,那么你的家具家电不在执行范围之内,就可以提前搬走没有问题的,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不只是房子,同时只要是你的财产都要进行强制执行,那么你的家具家电就不能提前搬走。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不搬走怎么强制执行和法院把老赖的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老赖不搬走,我可以砸门吗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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