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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含义具体是什么原则(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法全文)

admin1周前839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股权转让的含义具体是什么原则,以及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法全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大股东协议转让5%股份是利空吗
  2. 什么是转让股权,利好还是利空
  3. 非法转移股权是什么违法行为
  4. 机构间的股权转让是什么情况要注意什么
  5.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法全文
  6. 请问什么是股权置换
  7. 股权转让和参股股份的区别

大股东协议转让5%股份是利空吗

大股东协议转让5%股份是利空,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后,获得的资金并未对上市公司业绩有任何好处,后续对股价有影响,影响是说明股东对公司未来信心不足,或将引起股价下跌,是利空消息。股权转让是一种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方式,在市场中经常会出现。

什么是转让股权,利好还是利空

什么是转让股权,利好还是利空?公司转让股权,存在很多种可能,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重要股东减资,转嫁投资风险,那么可能构成利空。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非法转移股权是什么违法行为

虽然诚实信用原则要求股权转让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向受让方披露目标公司的对外负债、担保和诉讼纠纷情况以及其它一切足以影响腾飞交易的信息,但实践中,有的股权转让方出于单方利益的考虑却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这往往给股权受让方造成经济损失。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股权受让可以以股权转让方违约或者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股权转让实践操作中,受让方通常要求转让方在合同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所以通常股份收购合同篇幅比较长,结构与内容复杂,股份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在其中占有很大的篇幅。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因此,当股权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股权转让承当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众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创造的利益,不得超过其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受让方可以在转让价款中扣除未披露和财产价值贬损所引起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等值的数额。如受让方已支付转让价款,出让方必须即时返还等值金额.支付违约金、返还损害赔偿金的期限可以约定为12个月或更长的空间,扣减转让价款的有效期间可以迅速约定为股份转让交割完成日之后的12个月或更长的期间。期间越长,越有利于保护受让方的权利。

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大类。所谓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指违反对他人负有的某种作为义务,以未实施或者未正确实施义务所要求的行为而至他人损害,它与作为侵权行为一样,行为人都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和《合同法》第六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方有向受让方作出积极的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如果股权转让方故意隐瞒与交易有关的目标公司信息,那么受让方则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未真实披露与交易有关信息所产生的侵权赔偿责任。值得指出的是,股权受让人也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要求转让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机构间的股权转让是什么情况要注意什么

大家注意??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这就是股权的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

股权是权利、义务的综合体,对于财产结构和经营效果都不错的公司,股权受让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和/或公司资不抵债时。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法全文

以下是《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暂行条例》的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活动,发挥股权市场的作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改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企业股权按照下列情况进行转让:

(一)全额出售国有企业股权,实现退出;

(二)出售国有企业部分股权,吸收战略投资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出售国有企业股权,解决企业内部产权层次过多、层次复杂的问题。

第三条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应当坚持“规范、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股权转让程序

第四条国资监管机构根据投资项目及国家规划、产业政策等情况,审批股权转让工作方案;

国资监管机构可将股权转让工作方案招标方式招标。

第五条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批准报告;

(二)标的股权的基本情况和所在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转让的股权比例和数量及条件;

(四)确定买受人的条件;

(五)股权转让的方式、方法及程序;

(六)成交后的过户等手续办理;

(七)股权转让过程的监督管理;

(八)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条股权转让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竞价、协商竞价、拍卖等方式。

第七条股权招标的公开竞价和拍卖方式应当在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上公告,并告知有意向的投资者。

第八条股权招标的协商竞价方式,应当向所列有意向投资者发出竞价通知书。

第九条股权转让的实际交付,在完成过户等手续后,由买受人向国有企业进行合法转让。

第三章股权转让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权转让人有权:

(一)依法代表所拥有的股权行使股东的权利;

(二)要求买受人支付买卖价格。

第十一条股权转让人有义务:

(一)履行与买受人订立的协议和合同;

(二)及时将转让股权的有关情况向登记机关和国资监管机构报告;

(三)承担因违法转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买受人有权:

(一)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或利益;

(二)依法代表所拥有的股权行使股东的权利;

(三)合法继承或转让享有的权利或利益。

第十三条买受人有义务:

(一)购买股权的合法来源;

(二)依法履行股东的义务;

(三)遵守划拨、转让股权时约定的各项条件。

第十四条买受人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备案,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和监督等活动。

第五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国资监管机构和国家保密机关有权对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股权转让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给予处罚,恢复国有资产。

第十七条因违法转让股权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布线及电缆敷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中的第十条本规范施行后,原已制定的有关标准、规程与本规范不一致,以本规范为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国内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股权转让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十九条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原《国有企业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股权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废止。

第二十条本条例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2015年6月10日起施行。

请问什么是股权置换

股权置换,其目的通常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通常股权置换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股权置换的结果是: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

交叉持股通常是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持有绝对控股权或相对控股权,使母子公司可以相互控制运作,其产生的原因是母公司增资扩股时,子公司收购母公司新增股份。

交叉持股容易发生不正当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不利于维护子公司独立法人人格(是企业产权模糊化,难以形成实际控股股东,公司的管理人员取代公司所有者成为公司的主宰,形成内部人控制),不利于维护小股东利益(关联公司中,少数股东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大股东或控股集团意志的损害,在商业机会上、分配利润上,都可能得到不公平的对待,从而激发股东矛盾,对公司法人治理十分不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可考虑通过公司章程予以限制,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有关机构(三会)的表决,对投资的限额也有权限制,因此加强对关联公司经营决策的监管和控制,表决权的保护,增加审慎性。

关于股权置换的方式,实践中有三种方式,即股权置换、股权置换+现金或资产。

(一)股权之间置换的法律风险

这是指不需要支付任何现金就能完成置换,从而有效降低了财务上的风险。通常发生在有优势互补需要的企业之间进行。

比如,7月28日,一项酝酿了半年之久的股权置换案终于尘埃落定,联想(0992,HK)将旗下IT业务主体部分作价3亿元人民币,置换亚信科技(即亚信控股有限公司NASDAQ:ASIA)15%的股权,完成了两家公司在IT服务领域内的业务合作。

据联想上一年度财报,其IT服务部门营业额为3亿元,以此价格出手基本属于平价。如果按照联想历年对IT服务部的累计投入1亿元计算,此次股权转换,联想的投资收益相当于200%。目前亚信的股票正处于历史最低点,仅3亿元资产就换来单一最大股东地位,也较2000年亚信百元价位时划算了十几倍。由于股权置换没有涉及现金交易,也减轻了亚信的资金压力。

(二)股权加资产式置换的法律风险

我们首先研究一个典型案例,来说明这种并购方式的特点。

案例:齐鲁软件重组泰山旅游案。

齐鲁软件是浪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它是浪潮整合内部软件资源组建成立办公自动化研究所、系统集成事业部,购并整合外部社会力量组建成立通信事业部和金融事业部而成立的高新技术软件开发企业。齐鲁软件作为浪潮的软件旗舰,也是我国首批四大国家级软件产业园——齐鲁软件园骨干企业之一。公司基本定位确定为“面向通信、金融、政府等多行业的大型应用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商”,并与浪潮其它的IT产业发展形成互动。公司拥有通信、金融、行政机关等行业适用的三十多种自主版权应用软件。

泰山旅游是国家旅游局推荐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山东省上市的第一家旅游企业,是山东省旅游行业和泰安经济的支柱企业,资产质量好,获利能力强,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优质壳资源。

齐鲁软件对“泰山旅游”的购并分为两个步骤:一是齐鲁软件与泰安国资局签定了部分国有股的转让协议,进行了股权转让,从而使齐鲁软件成为“泰山旅游”的第一大股东;二是进行资产重组,即将齐鲁软件的优质软件资产(通信事业部、系统集成部)转换装入泰山旅游,完成后,齐鲁软件拥有泰山旅游三条索道的所有权,泰山旅游的主要资产及业务则为软件的开发和生产。

强劲的技术支持和市场拉动,使齐鲁软件进入了迅速发展的快车道。全部收购活动完全结束后,在沪市挂牌的“泰山旅游”(600756)将更名为“齐鲁软件”,成功借壳上市。齐鲁软件将为股东带来持续的投资价值。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这是指由公司原有股东以出让部分股权的代价或者是采取增发新股的方式使公司公司获得其他公司或股东的优质资产,优点在于不用支付现金即可获得优质资产,扩大企业规模。这种方式通常用于一方存在优质资产的情况下,而这部分优质资产可以迅速提高一方的生产能力和规模,而且具有不支付现金的风险,降低了财务风险。

(三)股权加现金置换式的法律风险

这是指除相互置换股权外,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能完成置换。如国美就通过这种方式如愿取得永乐控股权。这通常发生在并购转让价格非常高的情况下,在置换后通常取得控股地位。

因此,股权置换的方式还是比较灵活的,置换的结果是相互持有股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具体的方式.

希望满意!

股权转让和参股股份的区别

他们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股权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一般包括股份回购和并购。

参股股份就是纯粹地持有某些公司的股份,但因为持股数量较少(例如持股比例不超过50%,或不是第一大股东),因此并不成为被持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并不具有实际上的掌控。

关于股权转让的含义具体是什么原则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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