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非破产公司清算流程和破产公司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破产听证会的流程
法律分析:破产清算听证会流程如下:1、先由申请人陈述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
2、债务人有关人员针对破产申请发表意见。合议庭对债权是否成立、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案件的其他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3、申请人、债务人发表最后意见。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陈述、举证和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可依职权调查听取其他利害关系人、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4、合议庭认为必要,也可以接受或是要求他们提供相关证据资料,询问当事人双方对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证据资料的意见;
5、如果在听证会时形成新的争议焦点未能充分举证和辩论,合议庭可以定再次举行听证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企业破产清算时未分配利润怎么办
1、未分配利润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进行相应的处理。
2、一般情况下,未分配利润会按照破产程序的要求和优先次序进行分配。
3、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无法持续经营,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对其进行清算和解散。
4、在这个过程中,未分配利润作为企业的一项权益,也会涉及到分配的问题。
5、根据破产法和相关法规,首先会优先偿还债务,包括优先债权、担保债权等。
6、如果剩余资金允许,会考虑支付未分配利润给股东。
7、如果剩余资金不够偿还全部债务,未分配利润可能无法全部支付给股东。
8、此外,每个国家的法律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请在具体情况下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解答。
三、破产审查的方式有哪些
1、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法定程序对于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的债务人所作出的宣告其为破产人的司法裁定。破产宣告作为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其性质应是司法机关进行的对债务人、债权人发生破产法律效力的审判行为。
2、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必须进行破产宣告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3、一、企业有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
4、二、企业进行重整失败。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没有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且法院没有批准重整方案。(2)在重整期间有破产法规定的情形;第七十八条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5、(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6、(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7、(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8、(3)重整计划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
9、(4)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应当同时宣告债务人破产。
10、三、企业进行和解失败。第九十九条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1、第一百零三条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2、第一百零四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四、破产清算会查以前的账务吗
会。企业单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破产清算委员会会清查破产企业历史账目,包括损益情况、对外债权、对外债务的实际情况,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的账务和实物情况等。
五、有限公司无需注册资金倒闭后怎样清算
跟需注册资金的清算一样,也是根据你的注册资金多少来承担债务的,因为验资的验完资后也不是一直存在银行里的,而是验完资后就自动转到公司基本户里,用来维持公司经营了,而不是说注册资金是多少就得有多少资产的,注册资金的多少只是说明你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所以虽然现在注册公司不用验资了,但是注册资金不要填写得过大,根据自己的情况跟实际需要来填写数额。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非破产公司清算流程和破产公司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