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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申请再审法律依据(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时间限制)

admin2个月前793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标的物的判决执行可能会涉及到案外人员的利益,所以案外人员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会申请再审。那么案外人申请再审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案外人申请再审规定

  (一)案外人只有对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享有物权等实体请求权时才能直接申请再审。案外人只有对执行标的物享有全部或者部分实体利益,才能申请再审。若是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等造成的程序性损害,案外人不得向案件当事人一样申请再审,同时,案外人也不能针对法院裁判中的不特定标的物给付以及以行为为对象或以普通债权为对象的裁判等提出再审申请。(二)案外人只有在无法通过提起新的诉讼实现其权利时才能直接申请再审。再审作为特别的救济程序,如果案外人可以对案内当事人提起诉讼以实现和保护自身的权利,即便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错误也应当另案起诉,不能申请再审。(三)案外人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申请。案内当事人申请再申请的期限为裁决生效后两年内且对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案外人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及范围是不同的,由于案外人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情况无法及时知晓,因此,案外人申请再审不受两年期限的约束,如果期限超过两年,则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四)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前或终止后申请,即执行过程中无权提起直接再审申请。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即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五)案外人直接申请再审的法院应当是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上一级法院而不是同级法院。

二、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xxx,住所xxx,企业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委托代理人xxx,年龄xx,性别x住址xxx,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姓名(或单位)性别民族出生地职业住所身份证号码(企业代码)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单位被申请书写此项)

  被申请人:姓名(单位)性别民族出生地职业住所身份证号码(企业代码)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单位被申请书写此项)

  异议请求:

  中止依据xxx号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协助执行书等),对申请人所有的xxx财产(动产、不动产、财产权利)的执行。

  申请理由:

  贵院在执行xxx与xxx一案中(写明案号),于xxx年xx月xx日查封(冻结、扣押、扣划、拍卖等),属于申请人所有的xxx财产……(写明申请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事实和理由)。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贵院裁定中止对xxx财产的执行。

  申请人: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名)

  年月日

三、

申请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案外人申请再审规定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安外人员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损害了其实体权利,在执行前或者执行后,并且在申请再审权的有限期内行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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