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于欢辱母案例是怎么回事的问题,以及和辱母是什么意思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于欢杀人,为什么这么快出狱了
- 有人说每天都能接到很多贷款电话,但很多民营企业还说贷不到款是怎么回事对此你怎么看
- 辱母是什么意思
- 人的心中如果没有敬畏感,人会怎么发展
- 哪些案例属于正当防卫怎么看待正当防卫
- “于欢案”中于欢父母“非法吸储”是什么意思
于欢杀人,为什么这么快出狱了
于欢杀人,是正义的力量让他这么快出狱。
于欢杀人是在母亲受到11名催债者限制人身自由,眼睁睁看着母亲遭受极端侮辱的情况下,被逼无奈,拿起了水果刀……
一方是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行径恶劣、令人发指。一方是为母亲安危与尊严拔刀相向,伸张正义。
事发后,案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法院一审判处于欢犯故意伤害罪无期徒刑,而于欢情急之下杀害辱母者,不属于有造成对方伤亡的主观故意,二审改判防卫过当,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应在法理、情理之中。
于欢提前出狱的消息传出后,众多网友为司法点赞,称于欢为“血性男儿”、“好汉爷们”、“护母孝子”,这实为正义之声,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浩然正气长存天地间!
有人说每天都能接到很多贷款电话,但很多民营企业还说贷不到款是怎么回事对此你怎么看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用一个方法论就能解决:利益最大化。不管是放贷的公司,还是银行正规金融机构,其实都是企业,是企业就要赚钱,就要获利。企业追逐利益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民营企业贷款难,确实是难。为什么难?主要是还钱难。任何一家机构,借钱给你的首要考虑就是本金能不能收回来,其次是利息能不能收回来,再次是收取更多是利息。民营企业确实很多种,有些质量还行,有些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难,因为小微企业能不能活下去都不好说,如果随便把钱借给你,万一你还不上,咋办?所以,越是小企业,越难以贷款;对于优秀的企业,贷款容易;对于大企业,更容易,比如上市公司,有多种渠道。
为什么国企贷款容易,因为是国企,信誉质量有保障;为什么小企业贷款难,因为不确定你能不能活下去,贷款可能变成坏账。
个人也会接到贷款的电话,但是你也借不到很多钱,为什么呢?因为你的信誉也是难以保证;当然,你借款几千几万问题不大,毕竟你工资5000多,有还款能力;如果你想借款更多,就需要抵押物,比如房子等。
所以,你不能不能贷款,企业能不能贷款,还是看贷款主体的条件,大家认为呢?
辱母是什么意思
对于母亲有人格侮辱的行为
这里的侮辱是指践踏她的尊严,包括但不限于肢体冲突、言词下流,像通过虚构事实,毁坏他人名誉的,也是属于侮辱的范畴。
就像4.14于欢辱母杀人案,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连同一名职工,被带到公司接待室限制人身自由,11名催债人员围堵并控制了他们三人。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催债人员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露出下体,侮辱苏银霞,令于欢濒临崩溃。
人的心中如果没有敬畏感,人会怎么发展
江湖侠士之所以显身扬名,就在于其行侠仗义。可行侠仗义必须要有对象:保护(救助)谁?打击谁?因此,文学作品中一定要设计出这类情节:个体或群体遭遇恶势力欺凌,关键之时,某大侠横空出世,使不可收拾的局面化险为夷。倘若无此情节,侠者便无以立世。只是古今文人反复滥用,了无新意,让读者厌倦罢了。
哪些案例属于正当防卫怎么看待正当防卫
首先,我作为一个法律硕士,通过了司法考试A证,感觉还是可以很好的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应该知道正当防卫的真正含义。刑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次,为了你更好的理解,我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给你分析一下:
正当防卫构成条件大体可以分为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在这里给你简单的说明,不具体展开,如果你有其他不懂可以接着问我。第一,防卫起因。也就是有真实的不法侵害存在,并且不法侵害具有显明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侵害具有紧迫性。不防卫就可能造成危害;第二,防卫对象的存在。顾名思义也就是不法侵害正在对你本身或者他人,或者国家重大利益造成伤害;第三,防卫意图的存在。也就是你对于正在正行的不法侵害的认识,既正当防卫的认识因素的存在,而且你具有着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决意;第四、防卫时间,这个比较简单,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这一点在最近几年一直较有争议的山东辱母于欢案就是在这一点上颇有认定上的意义,最后省高院最终认定属于这一点,你可以查一下网上的文书,有介绍,不在赘述;第五,防卫限度的问题。也就是防卫需要符合不法侵害的合理限度内,如果超出了这个限度,咱们自己也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当然还有特殊防卫的五个行为没有限度的问题,后面给你简单介绍。
特殊正当防卫规定在刑法第20条第3款,即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例如之前昆明火车站暴恐分子对人进行随意砍杀的,这是如果你因为拯救他人姓名而不幸造成侵害人死亡重伤的,不负责任,还有前段时间的昆山的龙哥被反杀案,也是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益。如果有用,请给点个赞,谢谢。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继续问我。
“于欢案”中于欢父母“非法吸储”是什么意思
非法吸储
构成条件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二)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行为人一般都要千方百计冒充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或者谎称金融机构授权,或者变换手法、巧立名目,变相地吸收公众存款,以逃避法律的追究。
(三)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公众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的行为。实践中,行为人吸收存款的手段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无论其采取什么方法,只要其行为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即符合本条规定的条件。至于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吸收存款的人数多少,存款的数量多少,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非法吸储
(四)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都是通过采取提高利率的方式或手段,将大量的资金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造成大量社会闲散资金失控。同时,行为人任意提高利率,形成在吸收存款上的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利率的统一,影响币值的稳定,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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