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涉外婚姻财产分割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怎么办理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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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到底有多麻烦?
在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的时候,具体也是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规定需要的证件是不同的。那么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呢?律师365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材料
1、和外国人协议离婚的条件
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况: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2、和外国人协议离婚的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和外国人诉讼离婚的条件和材料
1、和外国人诉讼离婚的条件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起诉。如果不符合下列条件或者在婚姻登记机关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况,则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双方就离婚和离婚事宜达成一致。
2、和外国人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通常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具体的离婚条件与需要的证件都是不同的,此时针对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的也是一样的。不过之前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相信通过今天的介绍,各位对此应该再无疑惑了吧。
离婚证异地办理条件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香港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
一,离婚时,香港法律离婚财产分割首先考虑双方如果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香港人与内地人离婚如何办理?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到相关法院起诉。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您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适用我国法律,因此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各国对不动产的法律强制性规范互有异同,对不动产的处理只能以不动产所在地国为限。即对共同财产中的不动产的分割,我国法院的裁判内容只对位于我国的这一部分不动产具有执行力,即使裁判涉及了位于国外的不动产,在国外执行我国法院的裁判时也会有很大的困难。比如有的国家对执行外国法院裁判规定必须重新起诉,有的规定须申请执行令,还有的干脆规定一律不予承认,这种状况反而进行了程序倒流,如果在外国还有部分不动产,可以待人民法院的离婚裁判生效后再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不动产纠纷。同样,如果双方在外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只能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涉外离婚适用的程序虽然与我国审理普通离婚案件时有所不同,但是,由于涉外离婚是一个特别程序,在特别程序没有作出规定时,还应以普通程序作为参考。
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怎么办理
中国人和外国人在我国的离婚方式同样分为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起诉。在我国境内提起离婚诉讼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境外提起离婚诉讼的,外国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材料 1.和外国人协议离婚的条件 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况: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2.和外国人协议离婚的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和外国人诉讼离婚的条件和材料 1.和外国人诉讼离婚的条件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起诉。如果不符合下列条件或者在婚姻登记机关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况,则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双方就离婚和离婚事宜达成一致。 2.和外国人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中国人和外国人在我国如何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的相关介绍。事实上,这类问题都比较琐碎,但是对于不想费心费力的当事人来说,只有认真关注到了其中的细节,才能顺利地达到目的,开启人生下一段新的旅程。在遇到其他复杂情况,比如在我国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不予受理,或者涉及到具体程序问题等,自己无法解决时,找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咨询甚至代理就显得很有必要。毕竟,在离婚这个问题上,每个人都不想停留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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