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伤害或者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直至能够独立生活。《民法典》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如抚养教育、管教保护、赡养扶助、继承等。同样适用于父母和非婚生子女。有人认为让“二奶”的子女继承遗产是变相鼓励“包养二奶”现象,不利于打击重婚、包养二奶等社会丑恶现象。其实这都是父母的错,孩子是无辜的,因为孩子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不能因为父母的错而剥夺他的权利。
案例:2000年12月的一天,安然公司的丈夫小芳在去上海出差的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小芳是个商人,除了一笔赔偿,她还留下了可观的遗产。但在安然处理丈夫的事务时,一名妇女带着孩子来到她家,声称孩子是小芳和她的私生子,并要求分割从小芳的遗产中拿出一笔抚养费。安龙儿差点晕倒,一直以为自己是丈夫的最爱。没想到她老公背着他包二奶,还生了孩子。现在,安然已经公然上门争夺遗产。安然想不通。这些财产都浸透了她和她丈夫的心血,她是不会给二奶的。女方以私生子的名义打官司,法院裁定“小三”得到了她的那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