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做伤残鉴定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工伤认定受理后是不是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做伤残鉴定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 工伤走意外险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吗
- 工伤认定下来以后是不是要等三个月才能做伤残鉴定啊
-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及时间
- 工伤认定之后是否一定要等到行政诉讼期过后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认定后要做伤残鉴定吗
- 工伤认定受理后是不是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做了司法鉴定后还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工伤走意外险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可以直接鉴定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由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机构不可以直接鉴定伤残,但对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认定下来以后是不是要等三个月才能做伤残鉴定啊
伤残鉴定是由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认可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所以最好咨询所在地社保局或拨打12333咨询。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拿到伤残评定等级后,再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及时间
向劳动者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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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工伤认定之后是否一定要等到行政诉讼期过后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不必等到行政诉讼期满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伤残相对稳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后要做伤残鉴定吗
首先要确定工伤是意外伤害还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如果是工伤和交通事故(或者别人意外造成的工伤)相竞合,也就是说既是交通事故又是工伤这种的,出院后6个月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付。如果只是单纯的工伤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在社保局领取伤残补助金。这两种情况鉴定的单位不一样,标准也不尽相同,赔付的责任主体也不一样。
工伤认定受理后是不是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不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人社部规定,结合本律师专注办理工伤案件10年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一、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员工发生工伤认定工伤后,伤情经治疗稳定或停工留薪期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要具备3个条件:1已经认定工伤,2,伤情治疗稳定,3,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申请工伤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的机关,
用人单位或员工个人都可以向设区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实践中各人社局会告诉员工通过县级工伤认定部门提出申请,由工伤认定部门向市劳动能力委员会转交材料,这样的时间可能会长一些。
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项目:
1,工伤伤残等级,护理,停工留薪期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工伤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
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该在60天做出鉴定结论,单位或者员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有服的,可以在15天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鉴定委员会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结论。
五、劳动能力鉴定与停工留薪的衔接,
停工留薪期间结束员工没有工资,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的,也不能享受工伤伤残待遇,所以员工应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快申请鉴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相应待遇:
六、不做鉴定的会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七、劳动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做了司法鉴定后还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做司法鉴定之后还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一般对于两种鉴定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在做工伤鉴定之前就一定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认定成功了之后才能保障到自己的申请可以获得认可。做司法鉴定之后也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标准,两种鉴定是不一样。司法鉴定和工伤认定虽然都属于法律领域,但是具有不同的目的和程序。
司法鉴定是为了解决具体的法律争议问题,而工伤认定是为了确认劳动者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了损害。
因此,如果在工伤认定前已经进行了司法鉴定,对于工伤认定可能会起到一定的证据作用。
关于工伤认定后就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工伤认定受理后是不是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