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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什么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书(医院什么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呢)

admin1周前794

我们知道,现代人有病就会去医院治疗,有些情况下在医院也没有能力救助的,有可能就会死亡,那么医院什么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小编为您整理的医院什么部门开具死亡证明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一、医院什么部门开具死亡证明?

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话,一般开死亡证明是有现成的格式的,只要根据格式填写相关的内容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家里的正常死亡的话那就去当地的居委会开,他们会给你写一张证明的。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3、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二、医院过错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

医疗过错死亡赔偿应结合具体情形,受害者各项支出等来认定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1、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和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均为一年。因此,若是以侵权造成患者身体受到损害的案由来进行医疗事故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3、除了侵权之诉外,医疗事故纠纷还可能是由于医方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的约定,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需要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时效,按照一般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三年的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由小编为您整理的医院什么部门开具死亡证明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死亡证明由医院负责开具,就像出生证明一样,都是由医院开具的。这方面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其他机构也不会给开具死亡证明的。这方面的知识不难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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