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夫妻共同立遗嘱一个人书写有效吗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夫妻共同立遗嘱一个人书写有效吗的知识,包括父母共同遗嘱是否有效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夫妻共同给独生子女遗嘱范本
- 父母共同遗嘱是否有效
- 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能立遗嘱的形式把夫妻共同财产给其中的一个子女吗
- 夫妻的共同遗嘱应该怎样写
- 房子是我和配偶的婚后财产写在我的名下,遗嘱我一个人做可以吗
- 配偶遗嘱全留给父母可以吗
- 老人在家里自己写的遗嘱有用吗
夫妻共同给独生子女遗嘱范本
本人与妻子自愿将坐落于某某处房产以及存款无常赠与我们夫妻共同的儿子某某某,这是我们夫妻的真实意愿,特立遗嘱为证。
父母共同遗嘱是否有效
您好!
目前这是一种争议很大、或者说风险很大的遗嘱“形式”。
如果仅就形式上,可以肯定:不合法,无效。但是在实际中,有过判定其有效的判例——认为确实是订立人意愿的真实表达。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共同遗嘱?我们从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形式为什么“不合法”?按照《民法典》,合法遗嘱形式包括六种:自书、代书、公证、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现行《继承法》中是五种,没有打印遗嘱这种形式,录音录像遗嘱叫做“录音遗嘱”)。
那么,从夫妻共同遗嘱上,到底属于哪种遗嘱形式?
夫妻共同遗嘱至少有一个共同特点:最后落款有父母双方的签名。
仅仅这一条,就可以说明遗嘱无效:
如果是自书遗嘱,整篇遗嘱中,仅能出现订立人本人的字迹——所以,如果共同遗嘱是父母一方写的,那么出现了另一方的签名,就视同无效。如果是代书遗嘱,整篇遗嘱中,必须要有订立人本人、见证人(至少两个,无利害关系)的字迹、签名。如果出现夫妻二人的签名,至少意味着:遗嘱中有了“利害关系人”(夫妻关系属于利害关系)。打印遗嘱的要求同“代书遗嘱”,不同点在于,如果遗嘱多页,就必须在每一页上有订立人、见证人的签名。一定无效么?如前所述,如果继承人对于遗嘱没有争议的话,其实遗嘱合不合法就不重要了。但是,一旦产生质疑、争议的话,就会有麻烦。
关于夫妻共同遗嘱,2018年的时候,《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中专门针对这种形式做了一个说明:
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的应为有效。当事人仅以遗嘱内容为一方书写,不符合代书遗嘱相关形式要件为由请求认定遗嘱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词语叫做“符合遗嘱形式要件”。什么叫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简单说明一下:
父母双方在订立遗嘱期间,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中的分配意愿,必须是父、母各自真实的意思,不能是一方附和另一方的结果。其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为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内容的表达必须要清晰、精准,没有歧义。为双无人员留有必要份额。证据。前五条比较好理解,重点说一下“证据”。其实,证据的作用,就是证明前面四条(尤其是前三条)。
如果当场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人证)、夫妻共同订立遗嘱期间的全程录音录像(视听资料)、夫妻二人在订立期间的笔迹样本(书证)、关键节点拍照(电子证据)等,那么,通过这些证据,会让遗嘱的有效性系数更高。
这里给出的建议是:不要冒风险——既然都知道这种夫妻共同遗嘱在形式不合法,还要去“赌”它的有效性,不值得。最好的方式,还是分开、各自订立自己的,保险系数更高。
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能立遗嘱的形式把夫妻共同财产给其中的一个子女吗
夫妻有一方先去世,健在的一方是不能将遗嘱属于其他继承人的部分交给选定的继承人的,同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均继承的权利。
个人继承部分可以以遗嘱的形式来决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夫妻的共同遗嘱应该怎样写
夫妻有一方先去世,健在的一方是不能将遗嘱属于其他继承人的部分交给选定的继承人的,同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均继承的权利。
个人继承部分可以以遗嘱的形式来决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房子是我和配偶的婚后财产写在我的名下,遗嘱我一个人做可以吗
您好!
遗嘱,本身代表的就是个人真实意愿。所以,题主完全、也本应该自己订立自己的遗嘱。但是——题主不能用遗嘱,安排整个房子的继承。
一份合法有效遗嘱,基本要求之一是:只能处置个人合法财产。
房子是题主与配偶的婚后财产,那么,无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题主、题主配偶各有份额。也就是说,这个房子,不完全属于题主一个人。
对比一下两种表述方式,以题主的口吻:
方式(一):这个房子由xx继承。
方式(二):这个房子中属于题主的份额,由xx继承。
其实,这两种表述方式,结果是一样的——最终只有属于题主的那部分份额能够生效。
方式(一)中,部分无效。因为其中有部分房产不属于题主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题主的那部分生效;不属于的那部分,无效。方式(二)是一种比较合适的表述方式,应该比较容易理解。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配偶遗嘱全留给父母可以吗
配偶遗嘱全留给父母,是可以的。根据现行民法典有关财产继承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一个重要方式。
立遗嘱人只要在他神志清醒时,自主留下的遗嘱,他自己签字盖章或按了手印的,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执行。你配偶遗嘱把她财产留给她父母,没有给子女,只有执行。
老人在家里自己写的遗嘱有用吗
您好!
当然有用。
之所以会产生如此疑问或顾虑,多数原因是因为对遗嘱还是不太了解,所以心里没底。其实,遗嘱在哪儿订、找谁订,都不决定遗嘱的效力。遗嘱订立,也没有那么复杂、专业。
这里通过一个自书遗嘱的例子,介绍一下:不求助他人,如何自己在家写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
遗嘱
遗嘱人:xx,身份证号码xx。
本人于xx年月日订立自书遗嘱。本遗嘱完全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愿,没有受到任何其他人的胁迫、诱导。在订立遗嘱期间,本人思维正常,意识清晰。
在本人死亡后,个人财产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1.位于xx、本人名下的房产(房产证号xx)中属于我的份额,由xx(本人儿子,身份证号码xx)个人全部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2.存于xx银行、xx(本人配偶,身份证号码xx)名下的存款(银行卡号xx)中属于我的份额,由xx(本人女儿,身份证号码xx)个人全部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人:
订立日期:xx年月日
先从内容表述上说起以上述范本为例。
内容表述,不要求文风,也没有严格的格式要求。但是要注意几个关键点:
1.总体结构。
可以分为五个部分:标题(“遗嘱”二字)+声明部分(可无)+财产分配意愿(必须,核心)+附条件(可无)+落款(必须,关键)。除标题、落款一头一尾之外,其余部分顺序无所谓。
2.关于关键信息。
关键信息,指的是人的信息和财产信息。
人,必须要表述准确,最简单的方式是“人名+身份证号码”,其中也可以加上与遗嘱人的关系,如上示例。财产,必须要定位精准。最简单的方式是“位置+凭证号”。此外对比一下上述示例中的1和2,两类财产登记在不同人的名下,所以后面都加了一句“……中属于我的份额”。如此表述,基本上会把属于个人的财产全部涵盖在内。因为有时候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财产,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关于分配意愿。
注意三点:
注意用词。如果遗嘱指定人为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用“由xx继承”表述;如果指定人为非法定继承人(上述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包括组织机构),用“遗赠给xx”表述。注意分配比例。同样一份财产,可以指定给一个人,也可以分给多个人。关于份额分配的表述上,可以采用“全部、30%、2/3”的表述方式。不建议采用类似“大居室给大儿子,小居室给小儿子”之类的方式表达,因为很可能会有遗漏。是否指定给某人个人继承。遗嘱继承的特点之一,是可以将财产指定给某人、某人继承所得属于其个人财产,而法定继承所得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确实想给到某人个人,可参考示例:“由xx个人全部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4.关于落款。
即签名、日期。这一点非常关键。
自书遗嘱,仅出现个人签名。日期,必须要细化到“日”,不能笼统到“月”甚至“年”。因为遗嘱是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为准,而且要求遗嘱人必须在遗嘱期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笼统到月,时间跨度为30天,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有充足时间余地的,例如1号订立遗嘱,30号不幸脑梗,都有可能。5.书面要求。
基本要求是:
书面干净整洁,不要有涂改,不要用晦涩难懂的文字、语式表达,整篇不要出现任何其他人的笔迹。此外,一定要用日常书写习惯的字体来书写。
做好保证遗嘱有效、未来生效的三件事除内容表述之外,还需要遗嘱人做好三件事:
1.订立遗嘱之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一个精神类诊断。
以体检为名义,去正规医院做一个精神类体检,拿到盖有医院印章的诊断报告。
遗嘱合法有效的必备前提是,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思维、意识、精神层面。不能具有类似脑梗、老年痴呆等脑部疾病。有权威性的证明,即为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
2.自书过程,留下证据。
最简单的两类证据:
全程录制音视频。从开始书写、到书写完展示,整个过程录制下来。只要确保清晰、不间断即可。一般情况下,现在的手机设备都支持。录制完成之后,不要做任何修改编辑,找一个质量比较好的存储设备存储下来。把遗嘱期间的书写笔迹小样留好。这是用于笔迹比对之用。例如,带有签名的购物小票、平时有书写的笔记、日记等。目的是证明这份遗嘱确实是遗嘱人本人书写。3.封存好。
目的是为了保证遗嘱不被篡改、损毁。而且,封存本身也是作为遗嘱的一项证据证明。
自己写遗嘱,写完之后,把以上所有,包括遗嘱、笔迹小样、音视频存储卡、诊断报告,找个比较结实的袋子封存,最好贴上封条,在封条上签名、写上日期。
以上这些做到之后,基本上可以确保:老人在家里自己写的遗嘱,合法、有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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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