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期限一般是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的15日内,申请商标驳回复审依据的是《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的,需要提交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等材料。
一、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
商标驳回复审期限需要根据实际的审核进度来决定,没有明确的规定的。当事人应按商标法的规定,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的15日内,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等材料。在驳回复审申请书中,当事人应当明确提出复审的请求,提供有关事实和证据,并陈述国家商标局对注册申请驳回不成立的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申请,经形式审查(如形式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受理,如材料不足将要求限期补齐),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申请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申请,并对商标局驳回决定的合法性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议。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由于不涉及当事人质证问题,故商标评审委员会一般不适用公开评审程序。经审查评议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其做出的决定书面通知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应予以初步审定的商标,即移交国家商标局办理初步审定并公告。如当事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申请的,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商标驳回复审怎么申请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32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一)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二)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迟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三)申请复审的书件:
1.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等。
三、商标驳回复审资料有哪些
申请复审的书件:
(一)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二)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三)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四)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五)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七)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八)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的15日内,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然后申请进行商标复审。当然,具体时间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