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能算作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等情况下可以使用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包括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一、
行政拘留是否算作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二、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行政强制措施
如下情况下可以使用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下,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的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三、
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为: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方式在我国的立法中种类繁多,例如实施保护性的约束,立刻进行拘留、强制扣留,强制进行搜查,强制隔离,强制进行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对财产的各种处置,如查封财产、扣押和冻结财务。
3.查封场所或者住宅的进入限制。
4.冻结他们的存款或限制汇款。
5.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