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保险代理公司转让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网贷转给保险公司是否合法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 网贷转给保险公司是否合法
- 我买辆单位的车不能过户保险怎么上
- 投保后,中途保险公司破产了该怎么办
- 保险代理佣金高于100%,自己多买一些再退保,加上现价挣20%,违法吗为何
- 有人说保险业套用传销模式,你怎么看
- 保险代理人获客有哪些渠道
- 公司转让,公司转让,员工被迫离职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网贷转给保险公司是否合法
大家好,我是财经领域创作者。作为一个喜欢专注财经领域的人来说,以下是我的观点和分享:
你的意思应该是网贷强制给你上的保险,然后产生坏账(逾期一定时间)由保险公司进行代偿吧,就像小赢卡贷这种。
关于这个保险的问题,现在说法也是比较多,
首先,根据《保险法》第二条对保险的定义,保证保险属于保险的一种,也具有保障作为消费借贷(或买卖)合同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功能,当债务人不能按约定向债权人履行其债务时,保险人则应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里来看,是站得住脚的,但是一个险种的出台,要层层审批,通过保险监督委员会审查,而且这个险种的保险条款、费率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并在保监会的备案。
目前来看,市场上网贷鱼龙混杂,保险有着明显的漏洞和违规,但是目前保监会目前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不过很多人都已经退保成功,因为保险一定要有你本人的签字才可以。
最后,网贷转给保险公司这个问题,如果保险合法是可以的,所以你的问题应该从那个险出发。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希望能帮助大家,祝您生活愉快
我买辆单位的车不能过户保险怎么上
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被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予他人、变更用途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一旦被保险车辆发生转让,原保单也随之宣告失效。此外,二手车过户后,车险要办理批改手续,保险公司才能继续对被保险车辆承担保障责任。
对于原车主而言,虽然还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受益人,但已经不是被保险车辆产权的所有人,对车辆已经不再享有保险利益,被保险车辆出险不会造成损失,所以就算找到原车主也不能得到索赔。
车辆在车管所完成过户后,新车主应带着过户证明、行驶证复印件、保单正本以及本人身份证和原保险人的身份证,到原保险公司填写一张过户申请单,就可完成批改过户手续了。
投保后,中途保险公司破产了该怎么办
单位解雇,或者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辞职,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的,可以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单位转让不解雇,职工主动辞职,没失业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险代理佣金高于100%,自己多买一些再退保,加上现价挣20%,违法吗为何
果然是杠精!
很多人觉得这样的佣金实在是不可思议,但是我想说的是,往往你觉得不可思议的事,现实中却真实存在!
100%的佣金,可能吗?可能!港险就是首期保费全部给代理人的,所以港险首年现金价值是0!
那么大陆是不是没有这样的佣金呢?不!有!为什么我这么说,有根据!当然这些绝不是一个小业务员能了解的!
其实咱们一算就知道,以重疾险为例:
假设某客户投保了某公司重疾险,首年保费为10000元,那么这首年保费如何分配呢?
业务员佣金:40~80%,有人说哪有70%这么高的佣金,别问我,那些保险经纪人心里清楚!
怎么样够清楚吗?经纪人们?你们口口声声的客观中立,小公司产品好,就是这个原因吧?为了高佣金,睁着眼睛说瞎话!小公司这个好那个好!对你们来说佣金好才是真的吧?大公司最高佣金50%,而这些小公司,图中重疾险最高佣金达到了80%,对于经纪人来说,当然好喽!
最恐怖的是年金险,首期佣金竟然达到了70%!!这是什么概念,如果有客户投保一份年交10万的理财年金险,首期保费中有7万是经纪人的!再去掉平台、中介的抽成,公司运营费用,其实首期保费真实入账还能有多少大家心里有数了!
嗯,回答问题顺带抽经纪人们一个大嘴巴子!
好,继续问题,题中说,赚了佣金再退保净赚20%,这句话到底是真实存在还是无中生有!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是正确的,很多公司,在招募新人的时候都会设置一个新人激励期,一般是首年,怎么个激励呢?第一是底薪,2000-5000不等,如果你是高聘主管或者经理,那么这块底薪更高,我们也别说那么高的了,我们按普通业务员来算,就拿平安来说吧,首年800-5000的底薪,根据保费收入定档,该公司的平安福,假设顾客投保20年交的平安福,年交10000元,那么根据佣金表,业务员佣金率为50%,同时满足了新人5000元底薪标准,所以,新人业务员拿到的提成总额就是5000+5000=10000元,当然,这是税前!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吗?这个新人业务员的上级主管、经理、总监因这张保单所拿到的领导奖总额差不多应该在25%左右,而另外拿到的推荐奖金在5%左右!这样这张保单使得他们所拿到的奖金总额就应该在130%~140%之间!
你觉得恐怖吗?我告诉你,恐怖个屁!如果按单年保费来算,当然你会觉得很恐怖,但是如果按风险等级来算呢?年交保费10000元,20年,就是20万,业务员、主管、经理、总监拿到的提成总和为14000元,这才几个点?7%,这还多?别一天到晚听到保险业务员提成高就咋咋呼呼的,别人有本事赚这个钱,你有本事也去赚啊!你如果有本事凭自己能力赚到这个钱,你再说!
最后说一说,投保再退保,赚差价是否违法!怎么说呢,如果业务员如此操作的话,你说违法吧,有点勉强,你说不违法吧,又的确存在刷单套利的情况,这就看情节了,保险公司如果追究,那么就麻烦!如果保险公司不追究,那么就没事!
有人说保险业套用传销模式,你怎么看
运行模式差不多!
我在保险公司干过,经理解释说,不是保险学传销,而是传销学保险!
主要模式都是差不多的!保险业务员,要想赚大钱,要想升级,就得拉人头!拉倒一定人头,升为业务主任,再拉人头,可升级为高级业务主任、业务经理等~!主要看人头,他们叫团队,是不是很熟悉?业务员在保险公司的每个物料,连名片,都是自己掏钱买的!美其名曰,自己当老板!跟大家了解的传销,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其实,用谁学谁,来辩解,是诡辩!其核心运行模式是一样的!保险公司,最多的客户来源,不是业务员开拓客户,而是业务员本身及其家人朋友!业务员,最后拼的是人脉!陌生推销成功的很少!陌生客户占据的比例小于10%。业务员为了完成指标,自己先买,然后家人和朋友,最后人脉用尽,如果没有拉多少下线的话,最后只能走人!所以保险公司业务员流失率非常高!半年流失率超过99%!流失了,保险公司也不心疼,因为你没有利用价值了!然后不断招人,然后人脉用尽再走人!依次循环!生生不息!他的机制就是如此!拉的人头多的,升为高级主任的,可以从下线提成,他们的流失率就大大降低了,但比起一般工作来说,流失率依然非常高!很简单,下面拉人头的势头缓了,他们的位置就悬了!到了经理级别,流失率就比较少了!因为经理级别,其拥有2个以上的高级业务主任以及8个以上主任,一般拥有大几十甚至一两百的业务员,依靠抽取这些下线的提成,日子活得也舒坦!再上一层,就横加舒坦了!总之,高层的舒坦与收入,都是来自下线的提成!
保险公司,这种运行模式,已经存在一百多年了,也是唯一合法的传销!
本人在保险公司呆了20多天,没出单,但赔进去名片费材料费培训费,合起来大约是50多元!但学了一些基本的销售礼仪技巧等,还算有所收获!当初进去时,就定了原则,不做自杀单和熟人单,努力陌拜,但没有成功,知难而退!不退也不行了,主任催单紧,不出单他也没有提成!
本人也多次被各种传销拉进去听课,早期的安利,后来的如新、康宝莱、完美、无限极,开始就是叫传销,后来改叫直销!在传销类公司,大概被骗200多元,办卡!
所以,我对传销和保险,最有发言权!因为两者都呆过,都深入了解!
保险和传销,业务运行,实质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保险合法,传销非法!保险能合法的原因,就在于保险产品毕竟为大众提供了保险服务,也普及了大众的保险知识和理念!传销,开始有产品如安利等,后来就没有实物产品,有些就是夸大功效,总之超贵!传销的危害性更大!
保险代理人获客有哪些渠道
绝大部分保险从业者的现状是:半年自保,半年缘故,一年下来,身边的亲戚朋友也做的差不多了,要么听公司的,再去招人做下线,吃管理津贴,要么就慢慢脱落了。个人寿险行业的新人13个月留存率在20%上下,也就是100个人入职,一年后只有20个左右没有被淘汰。所以在保险代理人这个从业群体里,高专业素养和低水平销售并存,销售人员留存率极低,淘汰率极高。
其根本原因是客户资源枯竭,保险专业化销售的七大流程分别是:①计划与活动②主顾开拓③接触前准备④接触⑤说明与异议处理⑥促成⑦售后服务和转介绍。第二步主顾开拓讲的就是获客,一般保险公司会教给大家缘故获客、陌生拜访、转介绍等等。
做为新时代的保险代理人,你是如何获取客户的?
公司转让,公司转让,员工被迫离职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单位解雇,或者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辞职,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的,可以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单位转让不解雇,职工主动辞职,没失业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