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关键材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会诊意见、医嘱单、化验单等。发生医疗事故必须要做医疗鉴定,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做。
一、
如何准备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关键材料
如下准备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关键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3.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4.会诊意见;
5.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二、
发生医疗事故必须要做医疗鉴定吗
发生医疗事故,需要做医疗鉴定确认事故等级,以解决医疗纠纷;没有发生纠纷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做医疗鉴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还是多久
医疗事故的有效时间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