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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车票船票罪司法解释(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admin3个月前597

大家好,关于倒卖车票船票罪司法解释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界定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倒卖火车票属于什么罪
  2.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具有哪些危害
  3.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4. 倒卖车票是犯罪吗
  5. 上海多人加价倒卖离沪火车票被抓,其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6. 倒卖火车票犯的是什么罪
  7. 伪造倒卖假火车票构成了哪种犯罪行为

倒卖火车票属于什么罪

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被处以刑罚。被治安处罚经教不改尚不构成犯罪,被劳动教养。倒卖火车票、船票票面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获利额在2000元以上构成犯罪,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一、倒卖车票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有:

(1)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

(2)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

(3)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

二、倒卖车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打击倒卖车票有何意义

1.车票的数量是固定的,而需求的人多,所以票不够,就会出现高价票倒票现象,如果不增加车辆和车票数量,这样打下去,倒卖的票更贵,利润更高,反而又增加倒票的吸引力。

2.当然打击倒卖车票,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消费者购买车票的费用,稳定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性。

3.打击了一些车票行政人员贪污受贿,净化政府机构风气。

4.打击不是根本,要从源头抓起,解决实质问题。合理安排车辆,协调好淡旺季车辆的搭配。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那么何为情节严重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7号(199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4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9月14日起施行。)第一条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因此,只要倒卖火车票、船票票面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获利额在2000元以上,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27条第二款予以处罚。

同时,应当注意,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具有哪些危害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法律分析: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听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宇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听谓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

2、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依本节第231条的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主观要件。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此乃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大构成要件,缺一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是犯罪吗

一提到火车票,可能大家印象中都会出现春节时“一票难求”的景象。在我们的生活中,倒卖火车票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在火车站卖票的地方。我们普通人通常称从事倒卖票的人为黄牛党和票贩子。常常是对它又爱又恨,恨的是这帮人囤票,高价倒卖造成票源紧张,一票难求。爱情是,在紧急特殊情况下,又确实能解决购票难题。然而,随处可见的票贩子倒卖车票的行为,可能已触及刑法规定的倒卖车票罪。我国刑法22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票或者倒卖座位、卧铺签名号、订票凭证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如果倒卖票不构成上述入罪条件,也可能受到治安处罚,即拘留和罚款。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2、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上海多人加价倒卖离沪火车票被抓,其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上海多人加价倒卖离沪火车票被抓,其行为在法律中属于投机倒把罪,是刑事犯罪!据悉,参与加价出售火车票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抓获并采取了强制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后续他们可能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会被没收非法所得!

投机倒把行为会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对于投机倒把行为必须从严打击,才能让市场经营秩序井然有序!此次六名倒卖火车票的犯罪嫌疑人被抓,无疑告诉了那些还意图倒卖的“黄牛”,再不停止倒卖行为,那么,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法律严惩!警方从严打击投机倒把的行动依旧在继续,警方会切实确保离沪外乡人可以不被投机倒把者诓骗!警方表示,如果发现有黄牛要求加价买票可以立即举报,即便是达成了交易也可以举报!如此这般,警方便可以把这个团伙一网打尽,让他们彻底从正常市场经营秩序当中消失。

网友热议

倒卖火车票一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甚是愤怒,之所以很愤怒是因为外乡人在疫情期间几乎无钱可赚,离沪的时候已经倍感艰难,还要被这些投机倒把者坑上一次,实在是可恨!网友表示警方从严追究投机倒把者的责任,可以起到震慑一些“黄牛”的作用,相信后续所有想离沪的外乡人都可以顺利的买到票返乡!

买卖

没有买就没有卖,介于此,大家也要明白拒绝“黄牛”加价,才能让这些投机倒把者无计可施,无利可图!所以,想要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要从你我做起!不去买高价票,“黄牛”这一群体也就会渐渐消失,那么,后续也就不会有被坑骗的情况!

上海多人加价倒卖离沪火车票被抓,违法必被抓,不要心存侥幸!

倒卖火车票犯的是什么罪

一、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被处以刑罚。

二、被治安处罚

三、经教不改尚不构成犯罪,被劳动教养

具体分述如下:

一、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被处以刑罚。

倒卖火车票、船票票面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获利额在2000元以上构成犯罪,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那么何为情节严重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7号(199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4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9月14日起施行。)第一条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因此,只要倒卖火车票、船票票面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获利额在2000元以上,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27条第二款予以处罚。

同时,应当注意,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二、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倒卖车票行为二达不到刑法规定的上述情节严重标准,可以进行治安处罚,处以拘留或者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三、倒卖车票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可能被劳动教养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劳动教养处理标准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伪造、倒卖票、证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可以劳动教养处理:

(二)倒卖火车票,经教不改的。”应当注意,劳动教养的前提是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又经教不改,实践中以已经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劳教为前提。

伪造倒卖假火车票构成了哪种犯罪行为

每次一到节假日或者年底要回家过年的时候,火车票可谓是“一票难求”,很多人都会因购不到车票选择站票或者向黄牛购买高价票。“朋友,要票不?我这有到各地的票。”这句话估计大家听的也不少,黄牛手握无数通往全国各地的火车票,通常这个时候黄牛就会将火车票提到高价,再将其卖给你。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伪造、倒卖火车票构成了倒卖车票、船票罪,视犯罪的情节严重还会处以一定的惩罚。

一、构成违法但情节比较轻,以行政处罚论处

有倒卖火车票的行为,以高于票面价值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只是违法没有触犯有关《刑法》中的相应规定,情节不算严重,根据《治安法》犯罪者会被处以行政处罚,拘留或者罚款,再结合实际情况,拘留时间在五日到十五日不等,处罚金额在1000~5000元不等。

二、经教育后屡次不改,需进行强制性劳动教育

第二条的处罚基于第一条,经行政处罚后,再次因伪造、倒卖车票被抓,已经被行政处罚、劳动教育过,但是行为构成违法却不构成犯罪,将会被送进劳动教养管理所进行强制性的劳动教育。

三、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处以相应的刑罚

倒卖车票情节特别严重,犯罪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会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情况量刑处罚。当倒卖火车票、船票的票面价值高于5000元或者获利金额在2000元以上,就会构成犯罪;除了罚没涉案所得利润外,根据犯罪事实处以1~5倍的罚金,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的不同,处二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监禁的刑罚。尤其是铁道职员与他人勾结倒卖、伪造车票的,从重处理。

现在关于火车票的管制已经很严格了,仍有不少犯罪分子钻空子,但只要大家“拒绝黄牛票”,犯罪分子无利可图,自然也就会退却了。

关于倒卖车票船票罪司法解释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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