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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什么效力)

admin1周前935

大家好,什么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什么效力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什么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和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什么效力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怎样申请行政复议和撤销
  2. 为什么行政拘留不允许听证却可以复议和诉讼
  3. 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哪些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4. 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什么效力
  5. 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责令下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合理,合法公正
  6. 行政复议期间上访违法吗
  7. 什么部门受理行政复议

怎样申请行政复议和撤销

这个需要写申请书的。

1、文书制作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有共同申请人的,应将每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复议的,应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等。

(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参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中的分类写,如拘留决定、查封货物决定、不颁发卫生许可决定等。

(3)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

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如:撤销卫生防疫站×字第×号罚款五千元的处罚决定、变更税务局×字第×号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4)事实与理由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这部分应写明三方面的内容:

①事实。应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情况不符。

②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

③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5)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6)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2、申请格式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份

为什么行政拘留不允许听证却可以复议和诉讼

行政拘留不是听证的范围,对行政拘留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哪些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机关能否加重对申请人处罚问题的答复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

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什么效力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其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规范性文件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如果行政相对人违反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具有拘束力。规范性文件已经发布,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和改变。

第三,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据,又是行政复议审理的对象。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案件,不仅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还要依据规范性文件。同时,对于复议机关自己或其下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复议机关认为该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可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撤销或改变。对于复议机关同级或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复议机关认为该文件与上位法相抵触,应当提请上级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可以被法院一并审理。法院如果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则不得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和司法建议,且应当报备案。

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责令下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合理,合法公正

不对。应当责令受理,必要时,也仅是可以直接受理。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上访违法吗

行政复议期间是否违法,要看上访的行为而决定。

一、如果单纯是按照法律规定逐级上访,是不违法的,结果只是不予受理而已。

(一)行政复议期间,又选择上访,信访机构不予受理。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的规定,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诉求的,应当将行政复议程序走完,不能中途又走信访途径。

(二)越级上访,不予受理。信访是解决纠纷的一个途径,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利的一个途径。按照法律规定逐级信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是越级上访,上级信访部门是不予受的。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明确了越级信访不予受理的情况。

二、如果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违法,甚至犯罪。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有关信访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情况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部门受理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

有以下种类: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另外,行政复议法还对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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