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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遗留的现金该怎样分配)

admin7天前768

大家好,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夫妻二人一方死亡,遗留的现金该怎样分配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和夫妻二人一方死亡,遗留的现金该怎样分配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是在世一方名下怎么处理
  2. 夫妻二人一方死亡,遗留的现金该怎样分配
  3. 如果房产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子,假如其中一人去世,这个房产怎么算
  4. 夫妻一方离世,离世方婚前财产怎么分
  5. 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应该归谁
  6. 夫妻一方没有尽到照顾责任导致一方死亡的,如何分配遗产
  7. 夫妻双方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处理全部房产吗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是在世一方名下怎么处理

您好!

这种情况下,首先要判断的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在世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是在世一方个人财产,房产可不做处理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要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因此,题主的问题有两个关键点:房产的归属、房产的继承。以下分别就这两点做一个说明。

房产的归属

这里需要向题主阐明的第一个观点是:房产登记为夫妻中一人名字,不意味着房子一定属于个人。

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我国不是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么?房产的产权人不是以登记为准么?

但是,关于房产的所有权问题,有关的法律规定比较多,例如《婚姻法》。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取的房产,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反过来说:没有用能够明确证明的个人财产)购买、或者通过继承或赠与且未声明给个人的,均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供题主参考。因为题主提到“房产是在世一方名下”,我们均以在世一方为主语:

婚前个人房产

婚后使用个人财产购入的房产(个人财产需有证明)

婚后继承所得的房产、且在继承时明确指定完全由个人继承

婚后接受赠与所得、且赠与时明确仅赠与给个人

婚后夫妻共同获得,但是夫妻之间有财产分割类协议、声明仅归属于个人的

房产的继承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手段就是:继承过户。

这里需要想题主阐明的第二个观点是: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可能“自然”获得房产的全部产权,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

1.为什么要办理继承手续?

这与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有关。

当一个人去世,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变成“遗产”。遗产是要被继承的,如果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执行。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

当以上继承人中存在的情况下,就会发现:原本俩人挣来的房子,变成很多人都有份额了。所以——在世一方不可能自然就拥有了房产的全部产权。

如果不办理继承,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房产的部分产权处于“空白”状态,没有人有产权。房产不能进行任何处置(售卖、出租等),即便是居住,如果引起其他继承人争议,恐怕连居住权也难以保障。

2.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处理的手段就是办理继承、过户。

这里向题主阐明第三个观点:继承不要拖延,抓紧办理,否则未来遇到的麻烦只可能更多。

关于如何办理的问题,简单阐述一下,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步骤(一):确定继承人。

如上所述,遗嘱继承人(如有)、或者法定继承人都有谁。

先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确定最终的继承人。因为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因此,大家本着相互协商的角度,商量好谁接受、谁放弃。

这里仅做一个提示:尽可能将继承权集中,别太分散。

步骤(二):继承办理。

协商会有两种结果:大家都同意了;大家不同意、协商不成。针对这两种情况,介绍一下主要的两种办理方式:

都同意了,意味着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这种情况下,准备好材料(包括房产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去世人和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四大类),一起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不同意且协商不成,意味着继承人之间有争议。这种情况下,要走诉讼程序。判决结果,是由法院出具《法院判决书》。

步骤(三):办理过户。

继承人拿着上面的公证书或者判决书,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夫妻二人一方死亡,遗留的现金该怎样分配

你好!夫妻二人一方死亡的,对于遗留现金的处理涉及《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内容。下面,我法律的角度分析如下,以供参考。

一、夫妻一方死亡,遗留财产是不是共同财产?

(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生产经营收入、没有明确遗嘱和继承等财产。

(二)《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如果没有约定,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三)《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费用、明确遗嘱或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的个人财产。

二、关于夫妻之间的继承问题。

(一)《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继承另一方的遗产。说明夫妻之间可以相互继承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死亡的,在继承发生前,应当首先将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一半财产为喂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财产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三、关于遗留财产的分配问题。

(一)继承人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继承人不发生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

(二)遗产分配问题。如果有遗嘱的话就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时,如果生存一方为女性的,还应当为胎儿留下相应的份额。

(三)继承与清债。我国实行限制继承原则,也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继承的债务以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为限,超出继承人继承财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负责清偿。

如果房产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子,假如其中一人去世,这个房产怎么算

很荣幸能够回答你这个问题,房产证是夫妻的名字,我们排除到其他比如婚前财产,婚前协议等因素,就直接按照房子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来说这个事情。既然房子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如果一人去世(为了表述方便我们指妻子吧),这个时候房子比如值200万,妻子是占用100万的资产的,妻子这个100万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丈夫、子女、父母,这个时候丈夫子女父母都有权利提出分这个财产的。

如果这个时候财产没有分割清楚的话,这个时候丈夫或者子女想要卖这套房子就很困难的甚至没办法的,这个时候必须要得到妻子的父母的一份放弃这个房子遗产声明才可以的。

之前看到一个新闻,房子是夫妻的,妻子还有一个老母亲,然后妻子先去世了,过几年的时候妻子的老母亲也去世了,这个时候丈夫跟孩子想把房子卖掉却没办法卖,因为房子的一半财产是妻子的(例100万),这个时候丈夫、两孩子、老母亲原则是可以各得到25万的遗产,过后老母亲也去世了,这个时候老母亲的这个25万就变成了老母亲的丈夫(之前已过世所以不分)子女的遗产了,这个时候如果要卖掉财产就必须得到老母亲的子女一份放弃这个房子继承权的遗产声明才可以的。

所以你爸妈的房子很可能以后变成你叔叔姑姑阿姨舅舅的一部分是可能成现实的。

夫妻一方离世,离世方婚前财产怎么分

夫妻一方离世,如果是原配夫妻,不存在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

应该有原配活着的一方保留居住待都离世后,财产均有所有子儿,平均合理分摊继承,如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继承。

如果属再婚夫妻,一方去世活着的一方继承一半,另一半有双方子女平均分摊继承,总之一切根据继承法,公平、公正合理分摊继承,不当请指教。

夫妻一方死亡,存款应该归谁

您好!

很多人会存在一个认知上的误区:夫妻的财产,一方去世之后,就“自然”归另外一方。

从一般的理解上来讲,有这种认知很正常:本来就是俩人共同积累下来的财产,属于两个人。一个人走了,另外一个人拥有全部也“理所应当”。

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最终到底“归谁”,要看继承方式、继承人是否同意放弃。

就题主的问题,我们先给出两个基本结论:

有客观证明,能够证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与去世方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情况下,存款依然属于在世一方。

没有客观证明表明存款完全属于在世一方,那么存款中的一部分就要被其所有继承人继承,不一定仅仅是在世一方。

以下从三个方面,分别说明一下:

存款中,去世一方有份额么?

前面我们提到一个词:“客观证明”,目的是要确定存款的产权归属。一般来讲: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现金存款,包括工资、奖金、公积金、做生意的现金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别人赠送的(赠与)、继承所得的(法定继承、或者没有指明给到夫妻一方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是:

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

婚后取得的、指定赠与给个人或者指定由个人继承的存款。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讲,各占50%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中一方去世的话,存款中的一半儿作为遗产,另外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存款应该归谁?

假设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存款中的一半儿,归在世一方个人。

2.存款中的另一半,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分三种情况:

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属于TA的存款部分,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如果去世人生前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在世一方)、父母、子女,每个人的继承权均等。如果没有人同意放弃,那么就均分。

基本情况同上,但是如果继承人中有同意放弃的,那么遗产部分由其他继承人均分。

两点提醒

稍微延伸一下,有两点提醒,请题主注意:

1.私自支取存款的行为不可取。

例如,知道存款的账号密码,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私自支取的,一旦引起纠纷,除了要“还钱”之外,有可能还有承担民事责任。

2.最好不要让存款太分散。

如果去世一方有多个继承人,前期还主要以沟通、协商为主,能将存款全部由在世一方继承的话,是最合情、合法、理想的结果。

如果确实有其他继承人非要分,除非有客观证据证明其不具备分的资格,例如对去世人生前有不良行为(虐待等),否则很难剥夺其继承权。

夫妻一方没有尽到照顾责任导致一方死亡的,如何分配遗产

要看“没有尽到照顾责任”的程度,来决定对其继承遗产的分配。

题主说因“没有尽到照顾责任导致死亡”,是一个不准确的说法。死亡一定是因病,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后因“遗弃或虐待”,或者一般的未尽到照顾责任也能导致。

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半份额是配偶一方的,可继承的遗产仅是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

有遗嘱继承的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一、如果是因遗弃或者虐待导致配偶死亡的:

《继承法》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二、如果是一般的未尽到照顾责任的:

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由以上可以看出,遗弃或虐待配偶必须是情节特别严重、特别恶劣的情况,才没有继承的权利。仅是一般的不愿意照顾、不管被继承人,不会达到不分遗产的情形。

所以,题主说没有尽到照顾责任而导致死亡,如果属于严重的遗弃或虐待配偶导致死亡的,应当没有继承的权利,不分遗产;如果仅是一般的未尽到照顾责任,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

夫妻双方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处理全部房产吗

这个不一定,需要看情况的。如果房产中有共同财产,那另外一方是无权处分所有房产的。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房产中,属于去世一方的,已经不再单单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而是变成了遗产,要按照继承法来看房子的归属。

具体的继承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有遗嘱

按遗嘱继承,有多份遗嘱的,以当事人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二:没有遗嘱

按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属于去世人的部分,被继承人继承。所以这部分房产,继承人有权处分。当然夫妻活着的另一方有可能也是继承人之一,但是只要有其他继承人存在,夫妻活着的另一方就无权单独处分这部分房产。

房产继承一般要求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每个城市的是否为强制性的要求不同,得参考您所在城市实际情况,具体事宜需要咨询当地不动产交易中心或者房管局。

当然,如果所有的房产,都是夫妻活着的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且婚后也没有共同还贷,那这些房产就是活着的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那活着的一方就可以全权处分。

希望可以帮到您。以上为房家卫士个人观点,欢迎指正。

关于本次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和夫妻二人一方死亡,遗留的现金该怎样分配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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