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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解除合同(怎么谈赔偿)

admin7天前478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解除合同的问题,以及和因公司被卖,我在合同期限内被公司辞退,怎么谈赔偿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因公司被卖,我在合同期限内被公司辞退,怎么谈赔偿
  2. 企业职工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职工五十五岁了单位有权辞退吗
  3. 员工签了无限期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怎样补偿
  4. 工厂没活就给员工放几个月长假,请问要多长时间才算厂方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单位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6. 合同期内被辞退怎么赔偿

因公司被卖,我在合同期限内被公司辞退,怎么谈赔偿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2008.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企业职工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职工五十五岁了单位有权辞退吗

当让可以了,无缘无故的辞退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企业职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按照中国劳动法规定要辞退职工是需要支付月工资两倍的赔偿金发放。

如果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在企业单位工作满十年以上或者是距离退休年龄不到五年,企业单位是无法辞退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的。除非有另外一种情况发生,那就是无固定期限的职工在公司有过不良记录,或者是违规操作严重的危害到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并且企业有足够的证据的时候,是可以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至就可以办理辞退和部分补偿金。

员工签了无限期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怎样补偿

如员工无过错,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绝不能表示同意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要坚持上班,至到单位下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通知,依劳动合同法要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赔偿金=2倍的补偿金,补偿金为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此处一个月的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收入的平均数。含各种奖金,即全部收入,而不是通常的月工资。如单位不给,去仲裁,再在原赔偿金上加倍。即:现赔偿金=4倍的补偿金。如仲裁不认,去法院起诉。当然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的通知你要准备好。其他证据材料也要尽量多准备。如无,仲裁或法院会问单位的,但此时小心单位不提供,相关部门偏向单位。

一定要注意,不能表示协商解除,协商解除就只能是补偿金了。要赔偿金而不是补偿金。

工厂没活就给员工放几个月长假,请问要多长时间才算厂方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放长假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也不可以主张赔偿。

但如果企业未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向员工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单位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第一步:分析确定您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情形1有效。那么恭喜您,那么直接进入第二步。

情形2无效。那么很遗憾,您需要做两件事。一是与公司协商处理。二是协商不成,直接走法律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解析1: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如果双方约定的报酬高于用人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水平的,除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外,劳动者已经给付劳动的,劳动报酬按照实际履行的内容确认。

解析2: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这一点常常被忽视。由于普通人对于无效原因的理解会发生偏差,法律将确认无效的权利限制在了仲裁和诉讼,从而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无效条件消失的,应当按照合同有效处理,尽量促使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第二步:分析确定您本人签订是什么种类的“劳动合同”。

情形1.全日制劳动合同。那么恭喜您,直接进入第三步。

情形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那么很遗憾,你可能随时被终止用工,且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析: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但也不是无药可救,非全日用工主要有5个特点:

1.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2.非全日制用工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不符合上述5个特点,那么您可以直接返回第一步,参照情形2处理。

第三步:分析确定单位基于何种原因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情形如下:

解读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国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大致有两个,一是劳动者已退休;二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者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由此可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能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劳动合同终止。因为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退休但并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劳动合同是否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退休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除非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解读2:单位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详见上表情形6和情形7),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读3:单位提出,协商解除或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您的问题,属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如果您与公司协商一致,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读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2.计算基数。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计算封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读5:赔偿金的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读6:违法解除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否则就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步:根据第三步中6个解读,分析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判断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1.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详见第三步中的解读5)。

2.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详见第三步中的解读4和解读5,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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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被辞退怎么赔偿

谢谢邀请,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的话,拿不到补偿,只能拿到应得报酬。如果因为公司无故辞退,可以拿到赔偿,如果公司正规可能获得两到三个月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就会陪得更多。

关于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解除合同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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