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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后怎么在网上查询
在网上查询判缓刑的具体方法如下。1.首先进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点击“判决文书查询”。2.在“判决书文号”栏目中,输入“缓刑”关键词进行查询。3.查询结果会显示判决书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执行法院、案号、被执行人姓名等,其中会标注是否缓刑。4.如果想要查看更详细的缓刑判决内容,可以点击具体的判决书名称,在弹出的页面中查看具体内容。总之,通过法院网站的查询工具,可以方便地查询到判缓刑的具体情况。
缓刑判决书怎么处理
被判缓刑,判决书以后有用,建议保管好。被判缓刑后,不用坐牢,但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定,并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定期报告情况。《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判缓刑后派出所的流程
缓刑期满的,由司法所宣告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予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到场,宣告结束后,由县级司法局将解除缓刑证明书抄送县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不需要去派出所办理手续。第三十条缓刑期满,司法所应当缓刑期满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缓刑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缓刑人员所在单位、缓刑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缓刑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缓刑期限届满,依法解除;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缓刑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缓刑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死刑缓期两年是何意思是两年后再执行吗
死刑缓期两年是何意思?是两年后再执行吗?
所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实际上是对于那些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又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作出的一种判决。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考验期为两年,两年后如何处理,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两年考验期内认罪伏法,积极改造,没有新的犯罪,两年期满监狱会将减刑意见报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情况属实的话,会减为无期徒刑。这种情况占总数的95%以上。
第二种情况,如果两年考验期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以下几种情形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a、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b、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c、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d、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e、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f、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g、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其中,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应当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他重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
第三种情况,两年考验期内,如果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这种情况非常少见。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呼和浩特第二监狱越狱事件中的罪犯董佳继。
该犯1999年因犯盗窃罪被山西省大同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他又先后在大同、凉城、集宁盗窃20起,抢劫3起,涉案金额约35万元。2003年12月20日,乌兰察布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翌年5月8日,董佳继被投送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关押。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四犯杀害了当班民警兰某某,抢夺了当班民警徐某的警服,用抢来的警察门卡通过了三道关卡,被值班民警的怀疑时将其打伤,强行冲出大门,抢劫一辆出租车后驾车逃脱。同年10月20日,4名逃犯一人遭警方毙命,3人遭捕。法院次年7月,一审以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犯暴动越狱罪,依法判处三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维持原判。2010年9月28日三犯被执行死刑。
第四种情况,对于故意犯罪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未执行死刑的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这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相比,实际上等于加刑两到三年。
第五种情况,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的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所以说,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99%是不会被真正判处死刑的,除非他自己不想活了,在两年考验期内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什么是缓刑生效
缓刑生效意思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中,必须执行的量刑规则,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情形时,就可以宣告缓刑。因此,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宽泛的监督、考察管理,是对“缓刑”的执行。
缓刑期满即是对犯罪分子缓刑的“执行”完毕,从而决定原判刑罚是“执行”还是“不再执行”。
2021年缓刑申请规定
刑法上对于缓刑的规定是一种刑罚的暂缓执行,具体而言即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而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因此对于缓刑的具体规定一般是限制了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一般而言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在缓刑期间被判免予刑事处罚如何办
免于刑事处罚的适用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因此,在缓刑期间被判免予刑事处罚属于重新犯罪行为,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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