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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新畜牧法七大新规)

admin2周前938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动物防疫法这个问题,新畜牧法七大新规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动物保护法内容
  2. 上海动物防疫条例
  3. 动物防疫法全文释义
  4. 宠物法最新规定
  5. 2021年宠物保护法
  6. 动物防疫法的适用行为是什么
  7. 新畜牧法七大新规

动物保护法内容

动物保护法包括内容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保护的核心内容是,禁止虐待、残害任何动物,禁止猎杀和捕食野生动物。通过法律保护动物,是为了更好地维持生态平衡。

上海动物防疫条例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

(2005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及其他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综合防治、严格检疫、重点控制、全程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区、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本区域内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动物防疫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的监督和动物疫病的预防、检疫。

乡、镇的动物疫病预防组织承担本区域内动物防疫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保障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经费。

第七条本市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动物疫病保险业务,鼓励动物养殖场和养殖农户参加动物疫病保险。

保险机构应当依据本市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动物养殖业保险措施,并依据保险合同及时为动物养殖场和养殖农户提供承保范围内的损失赔偿。

动物防疫法全文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释义第一章总则本章共十一条,对动物防疫立法目的、调整对象、政府责任、动物防疫管理体制、动物防疫科学技术研究和表彰奖励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与现行《动物防疫法》相比,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立法目的更加明确。

宠物法最新规定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021年宠物保护法

《民法典》新修订的新规5月1日施行,这些养犬行为或许违法

对常见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民法典》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第30条作了明确规则,其间第30条规则: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犬只,应按规则定期免疫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组织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挂号机关申请挂号。带犬外出时,应按规则佩戴犬牌,并按规则系上犬绳等,防止犬伤人,传播疾病。从五月一日起,遛狗不系绳子、不带犬牌将涉嫌违法。

《民法典》:假如违反了规则,将受到什么处罚?

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则:对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则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农业乡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大同动物疫病防备控制中心是市农农局下属的一个惯例免疫点。本处工作人员在给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后,确认免疫证和犬种等信息后,向养犬人发放《大同市狂犬病免疫证》。

动物防疫法的适用行为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

新畜牧法七大新规

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促进畜禽养殖和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升级。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促进畜禽养殖和农业生产方式循环发展。

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畜禽疫病监测、预警和处置,提高畜禽养殖健康水平。

推进畜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

支持畜牧业科技创新,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和质量安全水平。

支持畜牧业国际合作,拓展畜牧业国际市场,提高畜牧业国际竞争力。

健全畜牧业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畜牧业监管和服务,提高畜牧业管理水平。

以上是新畜牧法的七大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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