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刑事案件一定要解剖吗的问题,以及和在故意杀人的案件中,被害人要哪些尸检项目,是不是一定要解剖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请问法医怎么处理解剖出来的尸体器官?
- 刑事案件未破可以处理尸体吗
- 在故意杀人的案件中,被害人要哪些尸检项目,是不是一定要解剖
- 交通事故尸检必须解剖吗
- 法医解剖的地方叫什么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处理尸体的规定
- 住院治疗病人不明原因突然在医院死亡,属不属于刑事案件?
请问法医怎么处理解剖出来的尸体器官?
首先感谢女神经888妹子的邀请回答。
我是个搞现场的法医,也是跟尸体打交道的法医,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应该最有说服力。想了解更多法医学知识以及法医工作日常,请小手一抖来个关注,谢谢各位!
说到出现场的法医,就不得不提尸体的检验,尸体的检验主要分以下几部分:衣着检验、尸表检验、解剖检验、病理检验。
衣着检验还有尸表检验(可能提取死者心血)这个不牵扯到解剖尸体,所以这里我就不详细讲了。想了解的可以翻看我以前的文章,里面讲的很详细。此篇文章讲述解剖过程,篇幅较长,请各位亲爱的读者耐心读完。
解剖检验包括颈部、胸腹腔脏器和颅脑检验。现在胸腹腔我们实际操作中大多会采用一字型手法,就是用手术刀从下颌中央切开,沿着颈部中央,穿过胸骨中线到腹部,然后绕开肚脐(从肚脐左侧绕过)一直划到耻骨联合。然后把腹腔打开,把胸部肌肉软组织向两侧分离,暴露胸骨肋骨,然后把两侧胸锁关节及肋软骨切断,把胸骨还有相邻的肋骨拿掉,这样整个胸腔内脏器包括肺脏、心脏,腹腔内脏器包括肝脏、胃、脾脏、肠子等组织就会充分暴露。腹膜后的器官比如肾脏是看不到的。
头部的解剖:就是从一侧耳后切开,经颅顶,划到对侧耳后,然后把头皮像面部和颅后分开,这个时候头皮可以遮盖部分面部,充分暴露颅骨并观察双侧颞肌。把颅骨外肌肉软组织剥离,用电颅锯或者手锯将颅盖锯开,这样脑组织就会暴露,把脑组织硬膜去掉,剪短12对脑神经,用手术刀划入枕骨大孔切断延髓,就可以把整个脑组织完整取出来。
一个案件,如果解剖就能定死因,比如心脏创口或者肝脏创口,只需要看到并记录创口位置,并不需要把脏器全部取出,但是解剖能定死因的如果需要把脏器取出来,进行拍照固定,在尸检完毕以后,会把取出脏器还纳回去,胸骨也会还纳回去,然后进行缝合。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解剖以后完全定不了死因,需要做病理检验才能定死因的尸体,这个就有点麻烦了。
穿插个真实的案子。
前些年,我们这里有个小区保安在夜间值班时候,保安队长去查岗,查到视频监控岗的时候,发现当值保安在睡觉,视频监控岗保安是个50多岁的老头,保安队长不到四十岁,当着很多人的人面,保安队长对视频监控岗保安进行训斥,结果视频监控岗老头面子挂不住,跟队长发生争吵并拿起坐着的椅子要打队长,被众人拦下后,他就坐在椅子上,结果没过一会就从椅子上掉了下来,昏迷不醒,120医生赶到时候人已经死了。解剖这个人时候,全身脏器根本没有损伤,给尸体做的病理检验,最后病理诊断是冠心病导致死亡。
病理检验需要提取什么脏器呢?整个脑组织、心脏、双肺(一部分)、肝脏(一部分)、胰腺、脾脏、双肾上腺、双肾等组织,放在盛满福尔马林的塑料桶(带盖密封)。经过固定、脱水、浸蜡包埋、切片、染色、封片成为在显微镜下观看玻片。这个过程较长,大概需要将近40天时间,这也是为什么病理检验出具鉴定书较慢的原因。
这个时候可能还剩下部分内脏组织没有用完,这就要问死者家属要不要了,如果要死者家属提走安葬,如果不要公安机关或者医院代为处理。
以上就是法医对解剖的器官处理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够答疑解惑。
各位看官贵手一抖点个赞,谢谢!
刑事案件未破可以处理尸体吗
刑事案件未破也可以处理尸体前提条件,是已经对尸体进行了尸检,保留和或者固定了相应的证据,经过法医鉴定之后,可以将尸体移交给家属进行火化处理,刑事案件未破,只代表没有找到凶手,或者还未抓获凶手,只要试检已经完成,将尸体还给了家属,就可以正常处理
在故意杀人的案件中,被害人要哪些尸检项目,是不是一定要解剖
1、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尸体一般根据案情进行解剖。
特别是死因不明的必须解剖,死因明确的一般也要搞清致命伤。2、尸体解剖是越快越好的,当然有些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也要解剖,只不过条件不好,结论不准确。
交通事故尸检必须解剖吗
视情况而定。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解剖,需要验尸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双方对死因有怀疑或者是办案单位认为有必要的,才确定是否要解剖尸体;
2、必须经过死者家属同意;
3、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有权利不必经过家属同意,直接验尸。
法医解剖的地方叫什么
法医解剖的地方一般对外宣称法医鉴定中心,因为这个场所仅用来解剖,所以也简称为解剖中心。
法医解剖中心一般都是坐落于城市的边缘,远离市中心。解剖中心是由解剖室、更衣间、冰冻室、化妆间,卫生间和洗浴室、案件解剖手续受理室、视频监控室、会议室构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处理尸体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二百一十四条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住院治疗病人不明原因突然在医院死亡,属不属于刑事案件?
报警!家属干的可能性大于医生!最希望病人活着的不是家属,是医生!我见过太多希望患者早点走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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