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妨碍公务算刑事处罚吗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妨碍公务罪的刑事处罚流程是怎样的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 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
- 醉酒驾车加袭警什么处罚
- 骂警察算犯法不
- 我爸被公安局以妨碍公务罪被抓了,我该怎么办
- 警察下班后把他打了一顿 算袭警吗
- 妨碍公务罪造警察受轻微伤,警察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妨碍公务罪的刑事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
只是刑事拘留是不会有案底的。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说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是还有条出路就是无罪释放,这样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扩展资料
程序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下列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果是因现行犯被拘留,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原因需要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2)决定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用刑事拘留时,要报有关部门审批。西藏、云南及其他边远地区来不及报告的,可以边执行边报告,同时要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外国人主管部门的意见。
(3)对外国留学生采用刑事拘留时,在征求地方外事办公室和高教厅、局的意见后,报公安部或国家安全部审批。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的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
所谓无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决定拘留的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讯问的目的是查清事实,防止错拘。同时也可以及时收集证据,查明其他同案犯,不贻误战机。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所谓不应当拘留,主要是指以下情形:犯罪行为没有发生或者被拘留的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虽然有犯罪行为,但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虽有犯罪行为,但不是被拘留人所为的;犯罪行为虽然是被拘留人所为,但该人并不具备法定的适用拘留的情形,不需要拘留的。遇有上述情况的,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予以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即经过讯问,认为被拘留人犯有罪行,依法需要逮捕,但在拘留期限内没能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如果出于办案的需要,应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可以对其依法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办理逮捕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拘留
醉酒驾车加袭警什么处罚
醉酒驾车加袭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
9月30日22时16分,青海百货路段车牌号为青0牌照车辆驾驶员酒后撞车未减速处理,被被撞车主追停后,驾驶员满身酒气下车,走路摇摆不定。后该驾驶员被赶到现场的交警带至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抽血化验。
期间,该驾驶员拒不配合,并扬言不能把他怎样。随后,该驾驶员将一民警袭击倒地,当场昏迷,致被袭民警C4椎位骨折。
据了解,赵录,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青海省湟中县甘河滩镇李九村人,现任青海省众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政协湟中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经2016年10月12日,政协湟中县第九届委员会第68次主席会议研究,决定:撤销赵录政协湟中县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目前,赵录因涉嫌酒后驾驶和妨害公务罪,已刑事拘留,现羁押于西宁市第一看守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青海一县政协委员因涉嫌酒驾袭警被撤销委员资格
骂警察算犯法不
骂警察犯法,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妨碍执行公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例。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如果不是在公共场合公然用言语侮辱他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只是简单民事侵权。由行政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警告。
2、如果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则是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侮辱罪。比如一帮人在大街上骂一女孩子是破鞋,女孩子受不了,精神恍惚得了精神病,那么骂人的人就要受到刑事处罚。最近有新闻载:一帮老人被开发商雇佣做专业骂人队,对钉子户施行不堪入耳的不间断的骂,直到受不了向开发商妥协,最后专业骂人者受到刑事处罚。
3、一般性的朋友邻里因纠纷而骂人,社会危害性小,都不会达到侮辱罪的程度;有很特殊的人很记仇的那种人,你惹他一次,他就天天见你就骂,或者在大街墙壁上写骂你的话,甚至在网络上编造丑恶事实骂你,那么他的行为就触犯刑法了。
4、当自己被骂时,看情况分别对付,情节轻微的,和他理论,用文明的语言回击他,如果对方不依不饶不堪入耳,最理智的做法是报警,让公安对他进行教育,一般给予警告或罚款。
我爸被公安局以妨碍公务罪被抓了,我该怎么办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作出如下解答,仅供参考,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首先,我非常同情您的遭遇,在中国,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由于司法执法者的法律意识淡薄,所造成的违法司法执法行为,给人们带来深深的痛苦,但是我们应当意识到,我们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1.首先应当说明的是,对于你父亲的羁押期限问题。这个属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范畴,由于妨碍公务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那么对于你父亲采取了羁押的措施,应当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他们羁押你父亲超过了60天,属于超期羁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这不属于案情复杂的情况,所以公安机关的羁押期限只能是60天,如果超过这个期限而不更改强制措施的,可以向其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甚至可以以羁押你父亲的公安机关为被告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对于超限羁押请求国家赔偿。
2.如果你父亲的行为并不涉及妨碍公务罪,那么你可以进行取证来印证你的观点,并且向当地检察院举报当时来实行公务的警察涉嫌滥用职权罪请求人民检察院立案予以侦查。于此同时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以羁押你父亲的公安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损害赔偿,当然,除非你自己有足够的证据,不然最好等人民检察院侦查结束后取得了证据,再提起行政诉讼都是可以的。
3.关于取证的几点建议.如果超限羁押的话,他们在作出羁押的决定时候,会给家属一份书面通知,以此为证据提起申诉,解决你父亲羁押问题是首要的。其次取证方式可以是邻居的证人证言,或者是录音等等.自己留好证据肯定会用到的
4.如果检察院证实了你父亲并没有妨害公务的行为,那么羁押人员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是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
总而言之,,先根据我和您建议的方法先把你父亲从看守所里保出来才是首要问题,然后再进行进一步工作,就是追究公安机关及其下属执法人员的行政或者刑事责任,这些都是通过检察院完成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警察下班后把他打了一顿 算袭警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算袭警,但是构成了殴打他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的行为表现为:第一,行为人必须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第二,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所谓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打人,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以强凌弱,或以大欺小的行为。起因虽然有不同,有的或因一小事或口角引起,有的纯粹是毫无道理地逞强耍威风,稍有一点看不顺眼就大打出手,但并不影响对此种行为的处罚。其行为方式主要是采用拳打脚踢,一般只是造成他人身体皮肉暂时的疼痛,被打的人并不一定会受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他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用石头、棍棒打人、驱使动物咬人、用针扎人、开水烫人等。这种伤害行为已经给他人的身体造成了轻微伤害,但尚不够刑事处罚。实践中应当注意区分殴打他人与结伙斗殴的界限。殴打他人,是指一方的一人或几人殴打对方的一人或几人的行为,属于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而结伙斗殴,是指成群结队、互相殴打的行为,是双方都有多人参加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由于二者性质不同,决定了对这两种情况的处罚的对象不同,一般而言,殴打他人只是单方的过错,应处罚打人者,而结伙斗殴则是双方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般对双方行为人都要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妨碍公务罪造警察受轻微伤,警察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可以。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人身伤害,发生经济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妨碍公务罪的刑事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妨害公务罪的判刑流程: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由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交证据,案卷;再由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