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和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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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这一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
二、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它可以针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也可针对相对人的合法行为。
三、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它是为保证最终行政行为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它没有到达对事件最终处理完毕的状态。如扣押财物,扣押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它是为保证尔后行政处理决定的最终作出和执行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理完毕。如没收财物,它表达了行政主体对该财物的最终处理。
行政处罚的执行指的是什么
指的是当事人犯的过错情节比较轻微,给予行政处罚改过就行,我需要记录个人档案中,对当事人今后的仕途以及子女的仕途有所影响
责令关闭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
责令关闭是行政处罚。
责令关闭是一种很重的行政处罚,就是人民政府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作出决定,命令其关闭的处罚。
一般适用于那些严重污染环境,并且经过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一般不能让其继续存在下去。责令中央或省级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关闭,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行政处罚不执行算已受行政处处罚吗
不算。
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决定,从做出的那个时候起就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执行,这种情况不能算已经接受行政处罚。等到条件具备的时候,还应该继续执行,直到直行完毕。
留置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留置措施是强制措施,但行政处罚就是行政处罚,两者完全不同。
一般情况下,留置措施有三种情形,一种情形是留置盘问后未作为刑事案件立案的,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第二种情形是留置盘问后,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的,该留置盘问则被司法行为所吸收,属于刑事措施;第三种情形是刑事案件立案以后,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过程中采取留置盘问措施的,也属于刑事措施。因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也有可能发生违法行为,并不能因为刑事侦查行为违法,而将其界定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看出,留置措施是公安等执法机关为案件办理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而行政处罚是针对当事人违法而给予的限制权利或减损权益的行为,包括罚款,警告,甚至行政拘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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