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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抚养纠纷(怀孕了能不能得到赔偿)

admin4个月前583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抚养纠纷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抚养纠纷以及同居关系,怀孕了能不能得到赔偿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关于同居关系的纠纷,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
  2. 跟男朋友同居时怀孕了,父母要求打掉孩子,父母的做法对吗
  3. 没结婚有了孩子会判定为非法同居吗
  4. 同居后有孩子该怎么分手
  5. 离婚后一直同居,孩子出生后女方告诉自己孩子不是自己的,可以起诉女方吗
  6. 同居关系,怀孕了能不能得到赔偿
  7. 男女同居十多年生了儿子和女儿分手还需法院判决吗

关于同居关系的纠纷,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

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的相关规定,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

的同居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解

除。而无配偶双方的同居关系,法律既不提倡,

也不干涉和反对。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后果,适用相关处理无

效婚姻和被撒销婚姻的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所

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

共同共有处理,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

形,财产处理不得损害合法配偶一方的利益。同

居关系双方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关于父

母子女的规定。

跟男朋友同居时怀孕了,父母要求打掉孩子,父母的做法对吗

不打掉生下来哈,您多大岁数了知道生下来意味着什么吗?女孩一点保护自己的意识都没有,除了交配的本能,该懂点别的了。

没结婚有了孩子会判定为非法同居吗

恐婚族绝不是少数,其中既有年轻人也有中年人。他们对婚姻没有信心,于是选择终身不婚,而是以同居代替。对于这个群体,关于财产方面的纠纷,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清楚,那就是能分清财产是谁的,就是谁的;分不清的,比照“合伙”关系处理,就是共同共有。而关于人身关系方面的纠纷,法律法规就语焉不详了,究竟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界限并不清晰。要解决这样的纠纷,首先要弄明白,同居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在排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后,一般的同居关系是否合法经历过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过程。在新中国成立后到2004年长达50多年的时间里,同居关系一度被视为“搞破鞋”,被人鄙弃是非法的。比如1986年3月15日施行的《婚姻登记办法》就规定,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这也就是说,既然是非法的就不受法律保护。而一切的转变发生在2004年《婚姻法解释二》出台,其中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请注意,这里没有了“非法”两个字,也对同居关系进行了重新定位。男女双方婚前同居,虽有违我国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但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因为去掉了“非法”两个字,就让同居期间的纠纷的解决有了法律依据。

在同居期间人身问题比较难处理的就是怀孕问题了。同居是两个人自愿的,“怀孕”却是一不小心的意外后果,双方对此都没有过错,怎么就让男性一方来承担责任呢?所以,对于女方的起诉,各地法院判决也多有不同,有的法院认为,这属于道德调整的问题,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但是大部分法院还是从人道的角度做出了有利于女方的判决。他们认为人工流产手术,对女方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依据公平责任原则,男方应给女方一定的补偿,即对误工费、营养费酌情予以支持。注意,这是补偿而不是赔偿,因为毕竟双方都没有过错,那都是激情的错。既然双方都没有过错,对于女方提出的“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要求,法院一般都不予支持。

在同居期间,除了怀孕外,还有就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伤害问题。这个问题也存在着两个意见,一种认为,这仅仅是普通的伤害,应该按照普通的侵权来处理;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一种“家庭暴力”,社会应当更多的干预。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给同居期间的暴力问题一锤定音,明确了属于家庭暴力行为。

同居期间,如果一不小心把孩子生出来了怎么办?《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同居期间,虽然男方和女方没有法律的约束,但是孩子一旦出生,就建立起了以血亲关系形成的法律纽带,这种法律纽带不因为父母双方是否结婚而有所不同。不论女方是否经过男方同意,就把孩子生下来,男方都要为孩子肩负起自己的抚养义务。同时2017年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按照这个规定,同居期间女方怀着的胎儿也应该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

对于同居期间人身方面的保护可以看出,从“家族管理模式”到“家庭管理模式”到“个人管理模式”,是社会的进步。这是对于个人权利的尊重,也是法治的进步。

同居后有孩子该怎么分手

女孩子在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做出了荒唐事,自己其果的例子太多了。

对方已经不珍惜你,女生自己还有什么留恋和不舍?还原回到重前加强学习认真工作努力的同时重新规划人生,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要让错误的过去重演,加快步伐赶上同龄人的队伍让自己享受到阳光。

离婚后一直同居,孩子出生后女方告诉自己孩子不是自己的,可以起诉女方吗

看来同居完全是你一厢情愿了,这是前妻对你最大的惩罚。

同居关系,怀孕了能不能得到赔偿

恐婚族绝不是少数,其中既有年轻人也有中年人。他们对婚姻没有信心,于是选择终身不婚,而是以同居代替。对于这个群体,关于财产方面的纠纷,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清楚,那就是能分清财产是谁的,就是谁的;分不清的,比照“合伙”关系处理,就是共同共有。而关于人身关系方面的纠纷,法律法规就语焉不详了,究竟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界限并不清晰。要解决这样的纠纷,首先要弄明白,同居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在排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后,一般的同居关系是否合法经历过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过程。在新中国成立后到2004年长达50多年的时间里,同居关系一度被视为“搞破鞋”,被人鄙弃是非法的。比如1986年3月15日施行的《婚姻登记办法》就规定,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这也就是说,既然是非法的就不受法律保护。而一切的转变发生在2004年《婚姻法解释二》出台,其中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请注意,这里没有了“非法”两个字,也对同居关系进行了重新定位。男女双方婚前同居,虽有违我国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但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因为去掉了“非法”两个字,就让同居期间的纠纷的解决有了法律依据。

在同居期间人身问题比较难处理的就是怀孕问题了。同居是两个人自愿的,“怀孕”却是一不小心的意外后果,双方对此都没有过错,怎么就让男性一方来承担责任呢?所以,对于女方的起诉,各地法院判决也多有不同,有的法院认为,这属于道德调整的问题,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但是大部分法院还是从人道的角度做出了有利于女方的判决。他们认为人工流产手术,对女方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依据公平责任原则,男方应给女方一定的补偿,即对误工费、营养费酌情予以支持。注意,这是补偿而不是赔偿,因为毕竟双方都没有过错,那都是激情的错。既然双方都没有过错,对于女方提出的“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要求,法院一般都不予支持。

在同居期间,除了怀孕外,还有就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伤害问题。这个问题也存在着两个意见,一种认为,这仅仅是普通的伤害,应该按照普通的侵权来处理;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一种“家庭暴力”,社会应当更多的干预。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给同居期间的暴力问题一锤定音,明确了属于家庭暴力行为。

同居期间,如果一不小心把孩子生出来了怎么办?《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同居期间,虽然男方和女方没有法律的约束,但是孩子一旦出生,就建立起了以血亲关系形成的法律纽带,这种法律纽带不因为父母双方是否结婚而有所不同。不论女方是否经过男方同意,就把孩子生下来,男方都要为孩子肩负起自己的抚养义务。同时2017年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按照这个规定,同居期间女方怀着的胎儿也应该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

对于同居期间人身方面的保护可以看出,从“家族管理模式”到“家庭管理模式”到“个人管理模式”,是社会的进步。这是对于个人权利的尊重,也是法治的进步。

男女同居十多年生了儿子和女儿分手还需法院判决吗

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的相关规定,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

的同居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解

除。而无配偶双方的同居关系,法律既不提倡,

也不干涉和反对。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后果,适用相关处理无

效婚姻和被撒销婚姻的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所

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

共同共有处理,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

形,财产处理不得损害合法配偶一方的利益。同

居关系双方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关于父

母子女的规定。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抚养纠纷和同居关系,怀孕了能不能得到赔偿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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