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比治安处罚更严重,二者的区别是主体不同、适用依据不同,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予以惩戒的行为。行政处罚的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
哪个处罚更加严重治安处罚还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比治安处罚更严重。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1.二者主体不同,治安处罚行政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除了公安机关外还有其他行政主体;
2.二者适用依据不同,治安处罚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不仅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二、
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是: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三、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以下几点: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规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