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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的处理问题(怎么缴税)

admin1周前817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关于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的处理问题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夫妻间赠与的房产,再卖给别人,怎么缴税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夫(妻)个人房产赠与配偶,过户前能反悔吗?
  2. 女方将夫妻共有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离婚后,男方还有权分得房产吗?
  3.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该如何处理?
  4. 关于婚内财产赠予有何法律依据?
  5. 夫妻间赠与的房产,再卖给别人,怎么缴税
  6. 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是否夫妻双方必须到场
  7. 合法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需要交税吗

夫(妻)个人房产赠与配偶,过户前能反悔吗?

过户前可以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女方将夫妻共有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离婚后,男方还有权分得房产吗?

您好,我是杭州张律师,让我来解答一下您的这个问题吧!

您问的是女方将夫妻共同房产划到自己名下,那么离婚之后男方还能不能分到这个房产?其实这应该分好几种情况来定。

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没有其他的过多约定,那么正常情况下,这套房子无论是在夫妻双方的名下,还是在夫妻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也会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关于财产的约定,那么根据该夫妻财产约定,不论房产是否已经过户到女方名下,或者是仅仅只做了约定而没有过户到女方名下,离婚之后该房产均属于女方的个人房产,男方无权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赠予给了女方,从而办理了过户登记,使本来登记于双方名下的房产变为了登记于女方一人名下。那么此时应该认为男方赠予的部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是原登记于女方名下,属于女方的份额,应当有部分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可请求予以分割。

若有未足之处,还请见谅,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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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该如何处理?

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因为婚外情,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同意、擅自将金钱或者财物赠予婚外异性,此种情况屡见不鲜。

月初我们就接到了这样一个真实案例:委托人王小姐来自江苏苏州,几年前与单位一位有家室的同事周先生产生感情,后该异性同事赠予王小姐20万现金、王小姐加上自己的存款在苏州买了一套房子;今年年初由于感情出现裂痕,男子要求王小姐归还房产、并且其妻多次上门催讨,并且对王小姐进行言语、肢体上的侵害;

本案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纠纷,我们暂且搁置后面的人身侵权纠纷,只拿前面的财产纠纷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夫妻之间性行为的忠实,即双方之间都应忠实以对方为唯一的性伴侣。我国的传统道德与民间风俗也要求夫妻之间要感情互相忠诚而专一,谴责并唾弃婚外情行为。

王小姐与周先生之间的婚外情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倡导的法定义务,违反了我国传统道德与民间善良风俗,应予谴责,周先生赠予王小姐的20万元属于周先生和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予行为无效,王小姐应予返还。

但是王小姐所购房产属于其个人名下私人财产,周先生诉请返还房产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当然,有些地方法院的判例中,也会根据出轨一方的过错程度,有适当给予放还、返还一半、不予返还的判决,但是总体上还是以全部返还为原则,以便让司法起到社会行为的指引功能。

关于婚内财产赠予有何法律依据?

有关婚姻法赠与财产的规定主要来自于《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以及《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和第七条。

法律规定读来并不复杂,但一般人理解起来,可能比较难理解,一会归个人,一会归共同,一会赠与了,在其他案例中又发现被撤销了,有的甚至房产都过户了也被撤销了。尤其《婚姻法解释三》出来后有些反常识,不是做婚姻家事的律师有时也傻傻搞不懂。

动产,不需要登记,交付赠与就完成了。房产越来越值钱,有的买房倾注了一生的积蓄,婚姻法的解释也着重对房产方面的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首先,一般原则,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某一个人时才是个人财产,在诉讼中,获赠人要有证据证明,是赠与个人的,否则很有可能推定为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房产,结婚前父母赠自己子女一人的,视为对个人的赠与,这个好理解。婚姻法解释二和婚姻法解释三,在婚后赠与方面出现了很大分歧,在实践中分歧比较大。

目前比较统一的观点,在子女婚后,父母全资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才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父母仅出首付,剩余的夫妻偿还贷款的,不能是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需要适用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了。避免对方分的一个办法,剩余的款项,继续由父母还贷款。

第三、对于夫妻加名,就是婚内,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最诡异。双方有约定协议,没过户,另一方主张撤销的,根据合同法,另一方会行使撤销权,赠与落空。避免的办法,尽快过户,所谓拿到手的才是自己的,另一个方法,公证协议。

要注意的一点,如果受赠人侵害了赠与人的利益,即使办理转移手续,一年内,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可详见《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附法条: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需要说明的是:具体个案不尽相同,不能完全去套上述解释。如果有个案特别需要咨询,建议私信咨询,谢谢!

夫妻间赠与的房产,再卖给别人,怎么缴税

一、赠予的房产出售时

(1)营业税:与继承房产相同。

(2)个人所得税:只能采取核实征收。因赠予的房产取得的成本很低,只有很少过户税费,在卖出时近差额核实征收的基数就非常高,个税=(评估价-转让过程的税费-原值0)*20%。也就是几乎是按全额征收20%的个税。

出售赠予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核定征收,接近评估值的20%

二、继承的房产在出售时

(1)营业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不是按继承人取得该房产时间),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不满2年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论是否满2年都要收5.6%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满5年且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卖出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要征收个税。个税的可以采取核实征收,即“(出售房产所得-房产原值-转让过程中的税费)*20%”,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也可以采取核定征收,即按房产现值(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现在的评估价)收1%的个税(非普通住房收1.5%)。因在现实操作中,通常都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无法核实房屋原值,一般都是按核定征收。

出售继承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

三、三种过户方式的费用:

1.以继承方式过户

公证费、登记费。几百元可以搞定

2.赠与方式过户

契税3%,印花税

3.买卖方式过户

契税1%(二套3%);营业税5.6%(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个税可按核实征收(收差额的20%)或核定征收(全额的1%),一般是按核定征收。

注意:直系亲属之间的过户,目前在目前没有遗产税的情况下,继承是费用最低的。以继承方式过户,存在一个麻烦,如果房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将房产留给某一个人,那就要按法律界定有多少个继承人。如果继承人很多,又想将房产过户到其中一个人名下,就需要其它拥有继承权的人必须公证承诺放弃遗产继承权,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就无法过户。所以,房产所有人生前最好先留下遗嘱安排好该房产由某一个人继承,并做公证。

但继承必须在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能实行,若担心将来开征遗产税,父母想提前将房产转给子女,最好以买卖方式过户,而不要用赠予方式,否则将来子女出售此房产时会被征收高额的个税,得不偿失。

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是否夫妻双方必须到场

办理房产赠与过户,夫妻双方不一定必须到场,他可以指定他的授权人(比如律师)来处理此事。

婚后买的房子,就算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不管他以何种方式把房子“处理”掉,在没得到你的允许下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他伪造你同意赠与的书面说明,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他所伪造的那些证明也没有任何用处了,房子依然有你的一半。

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其实是画蛇添足,要知道无论上面有你的名或是没有,你都是房子的共有人。

你可以给房子做个评估,做为以后分割财产的依据。就算他把房子处理掉,你也可以要回一半。还有你们夫妻间也可以达成书面协议。其次你可以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做个申请。因为他要过户的时候,必须通过那里。

方法有好几种,就看你用哪种了。你要相信法律。不要尽往坏处想。再没法就上妇联吧,相信一定会有办法的。房产证等有关证明最好都复印一份,以备用。

合法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需要交税吗

按赠与的方式办理:一种是加上你的名字,房产的一半赠给你,另一种是变成你的名字,那就是全部赠给你。

赠与房产没有两年的限制,但现在规定受赠人要交3%的契税。

关于关于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的处理问题和夫妻间赠与的房产,再卖给别人,怎么缴税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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