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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在家里偷东西犯法吗(该不该去教育局投诉她师德有问题)

admin1周前66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班主任在家里偷东西犯法吗,以及小学老师当众批评孩子偷东西,该不该去教育局投诉她师德有问题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班主任对学生罚款合法么

1.如果从合法性角度看,肯定不合法,班主任不是行政执法者。本人亦不赞成这样的做法。

2.之所以不赞成,不在于其合法与否,而是其效果有副作用。在高中,班委实行民主选举产生,班级财务由班委管理,奖罚措施由班委制定实施,班主任审核,民主程序通过。班主任置身其外,就是充分实现班级自主管理,也是为了避嫌。

3.不要随意贬低教师人格,正人先正己,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不是空话。不学无术,人格低下者是混不下去的。举个例,许多人质疑教师课内不教课外补,事实是教师狠不得把课间休息也拿来上课,学生的自习课都被拿光了,都要预约,晚自习教室里,常见教师讲解练习,唾沫横飞。办公室里最多的抱怨是时间不够,背后的议论是某老师老布置太多作业,搞得学生没时间重视我这门课,会议上领导强调的是铃响即下课,晚自习还学生自主,教师要努力提高40分钟内效率。为什么真相与大众认知差别这么大,因为分数不仅是学生的命根,更是教师的命根,它所涉及不仅是工作考核,更是面子、地位,职场的自尊、自信。

4.讨论罚款合法与否的问题,背后影射的是教师强权、暴君。事实是教师连孩子王都不是。教师只不过是舆论强权、行政强权蹂躏下默默承受的小人物而已。举个例子,几年前实行绩效工资时,舆论宣传是改善教师待遇,然而真相是残酷的。文件中所讲的在原工资外根据绩效发放奖励性工资,到了现实中是,从每位教师的工资中扣除10%由教育局支配奖励先进,从每位教师的工资中扣除30%作为奖励性工资由学校支配。于是,一次所谓改善教师待遇的改革又成了权力的狂欢。

老师在学校吃饭不交钱是违法乱纪吗

老师在学校吃饭不交钱,这种情况有没有?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有!我们学校就是如此。学校每天都要安排老师们到餐厅值班。主要任务:

1、组织学生打饭时排好队,以免学生因为拥挤发生争吵、打架事件。2、管理好学生,打饭时小心别让学生烫着。

3、吃完饭,老师们还要组织学生,进教室学习,一直到下午上课前半小时,都是值班老师的责任。

说主要问题:吃饭掏不掏钱!不掏。为啥?当然是学校规定。即使如此老师们愿意去吃吗?可以说90%的老师不乐意?为何?

首先,老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上了一中午的课老师们都很累,也想回家歇歇!可学校说了:学生的就餐安全很重要,老师必须负起责任。学校说了,老师只能无条件服从。可有的老师心里不舒服:凭什么餐厅挣钱,让老师值班?你说,有道理没?说白了,老师是在替餐厅工作,吃饭不掏钱也是合情合理。

再者:老师也有家庭。很多女教师因为中午不能回家做饭,家人只好凑合。有个女教师,有次值班,爱人不在家。只有孩子一个人,又不会做饭。只好给孩子叫了外卖。这样看来,老师在餐厅吃饭没掏钱,但因为值班花的钱的一点也不少。这账怎么算?

可以说,不是学校有特殊的要求,一般而言,老师是不会无缘无故到餐厅吃饭的。如果,偶尔因为其他原因不回家,在学校吃顿饭,老师们都会选择自掏腰包,不会无缘无故去占餐厅的便宜。毕竟老师也都是通事理的人,不会因为一顿饭,而厚着脸皮,失了尊严。因此,老师到餐厅吃饭,不交钱,根本和违法乱纪不沾边。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能因为只看到了事件的表象,就妄下结论。你说是吗?欢迎留言,欢迎评论!

对象是小学三年级班主任,班上有个小孩偷了别的小孩的钱,该怎么跟他父母说这件事

谢谢邀请。对象是小学三年级班主任,应该是他班上小孩偷了别的小孩的钱吧,这个事跟你没关系,你也不必考虑如何跟孩子父母说,无论你怎么说都不合适,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你的事。

至于你对象,只要情况调查清楚,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跟孩子家长说,这种东西不需要什么阴谋诡计,也不需要考虑太多因素,要想问心无愧就是实事求是。

很多事情没那么复杂,都是当事人想多了,你说这事跟你也没关系,你想那么多干嘛。

公立学校老师网上卖课违法吗

不违法但违规。国家教育部三令五申规定,中小学教师不得在课外进行有偿补课,轻者全校乃至全省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评为不及格,上缴非法所得,取消当年积效奖金,重者取消教师资格,转任其它岗位。网上进行卖课,也是变相的有偿家教,是违规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老师在家辅导学生收取高额费用,这样行为算违规还是违法

这个是你情我愿的事,孩子学习不好,家长着急又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花两个钱也是为了让孩子的成绩上去,应该和违规扯不到一起吧。

小学老师当众批评孩子偷东西,该不该去教育局投诉她师德有问题

简直是笑话!你要投诉这位负责任的老师“师德”有问题?

依我之见:学生在成长时期特别需要家长丶学校丶社会教育学生明辩是非,教育学生知道什么是违法,教育学生什么是犯罪,并通过大量被惩罚的现实生活中,或者自己身边的案例教育学生,让学生在脑海中建立这种观念一一”违法犯罪是要受惩罚的”,而不是教育学生是非不分,明知违法了还要装着看不见,而不当面指出其违法性丶错误性。俗话说得好”从小偷针,长大偷金”,所以,从教育学生丶有利于健康成长,防微杜渐这位老师当着其他学生的面指出其偷盗的行为是负责任的表现,凭什么向教育局举报投诉这位负责任的老师师德有问题?

当然,从讲究教育学生的方法上这位老师的确应该注意,可以不当着众多学生的面来批评教育这名有偷盗行为的学生,完全可以下来背着其他学生来批评教育这名学生偷盗东西的违法性,并通过家长共同来教育他让其改正,这样就不至于该学生的自尊心受伤害,也有利于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

再者,提问者要投诉这名老师指出学生偷盗行为是师德有问题,请问:这名负责任的老师面对自己的学生有违法偷盗行为当面指出的行为又哪点有违”师德”?当面指出自己的学生的违法偷盗行为督促其改正只能是该老师方法欠妥而己。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教师向班里的学生推销教辅,被开除,处罚重吗

作为老师,我认为这一处罚过于严重。老师向学生推销教辅,给人第一感觉就是气愤,但是因此被开除,给人感觉就是惋惜。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2018年3月6日,曹县信息港发布了一条题为《曹县某小学让学生到指定书店买学习资料,书店人群爆满!》信息,此消息在朋友圈广泛转载、持续发酵,引起很大反响。曹县教育局经走访学生及学生家长,发现庄寨镇庄寨小学一年级王艳梅、潘惠家、佟项娟、秦苹利、王阿峰、孙俊花6名教师,私自向学生推销学校附近“学生书店”出售的《100分闯关》和《一课三练》课辅资料。该行为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庄寨镇庄寨小学王艳梅、潘惠家、佟项娟、秦苹利、王阿峰、孙俊花6名教师解除聘用合同处理,责令庄寨镇教委免去孙少生庄寨小学校长职务,给予庄寨镇教委分管副主任王彦首诫勉处理,给予庄寨镇教委主任陈文仪全县通报批评。

从这个事件来看,教育局开除这6位老师和撤职校长,从这个处罚决定后,该县教育局已经启动了对教师处罚的最高级别,即接触聘任合同,相当于开除,这一处罚更有有“杀一儆百”,平息民愤的意思。

向一年级的学生推销这么多资料,而且还是到固定的书店购买,其目的已经显而易见了。我查了一下这两本资料的价格还不便宜,加起来原价在30元左右,按照校门口小书店的价格,一般在10元左右一本,这样的话,假如每本老师获得10元左右的提成,那么一个班的提成大于是500元左右,按照小学老师的工作量,一般带两个班,那么应该在1000元左右的提成,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但是因为这点钱被开除,难免让人惋惜,这几位老师也会后悔莫及,不给他们改正的机会,虽然我不想给这几个老师辩解,但是我认为教育局的做法是否合理,也值得商榷。

向学生推荐资料,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其中也有其现实原因,比如学期末没有资料可用、学生做题太少,出现问题没法进行补偿练习、教育部门征订的资料质量参差不齐、不能适应有些学校学生等需求等等。但是推荐资料不同于推销资料,不能指定购买地点,作为家长,如果老师说需要某套资料,我会积极配合,没有什么怨言,多数家长应该也是这样的。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和网络的发达,现阶段教师不仅要搞好教育教学工作,还要积极学习相关法律规定,让自己的执教更加符合规定,不能想当然而为之,否则害人害己,后悔莫及。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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