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的起诉部门是人民法院,当事人解决拆迁纠纷的方式是可以到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拆迁诉讼期是六个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一、
如何找到拆迁纠纷的起诉部门
拆迁纠纷的起诉部门是人民法院。拆迁纠纷可以找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
拆迁的诉讼期是几年
拆迁诉讼期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
拆迁合同纠纷如何起诉对方
拆迁合同纠纷起诉对方的方式如下:
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