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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对辨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能否对受害人进行辩认)

admin3周前2322

大家好,关于刑事诉讼法对辨认的规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犯罪嫌疑人能否对受害人进行辩认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呈请辨认适应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哪一条
  2. 主持辨认的必须是正式民警吗
  3. 最高检纠正冤假错案最新规定
  4. 刑事诉讼中受害人可以作证人吗
  5. 犯罪嫌疑人能否对受害人进行辩认
  6. 辨认和指认的区别是什么

呈请辨认适应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哪一条

第二百四十九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主持辨认的必须是正式民警吗

主持辨认的必须是正式民警。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取得了侦查资格证的侦查人员才是侦查过程中合法主体,所捜集的证据才具有合法性。

辩认则是侦查中则是证人对嫌疑人,物的一种辩认,必须在侦察民警的主持下进行,并且由民警制作辩认笔录,附入侦查卷里。

最高检纠正冤假错案最新规定

1最高检已经出台了最新规定,加强了纠正冤假错案的力度。2根据最高检的规定,对于确实存在冤假错案的,必须尽快将案件进行归纳、梳理、询问和审查,对于确实属于冤假错案的,必须立即撤销相关裁判或行政决定,恢复被判定人、被处置人的名誉;对于确实属于冤假错案而且涉及损害的,还应对被判刑的做出相应的赔偿和补偿。3这个规定充分说明了最高检对于冤假错案的态度和决心,并且也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益和利益。

刑事诉讼中受害人可以作证人吗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证人:

1、因生理或精神原因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但有证据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作证时所被证明的事实发生当时其精神状态正常的除外;

2、本案的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

3、本案的代理人,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

4、法律规定其他不得作为证人的人员。

犯罪嫌疑人能否对受害人进行辩认

只有受害者辨认犯罪嫌疑人,没有其余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仍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辨认和指认的区别是什么

辨认和指认的区别在于所指的对象不同。辨认是通过区分某个对象与其他对象的差异来确定该对象的身份;而指认是通过指定某个具体的对象来确定该对象的身份。具体来说,辨认一般是在一组对象中进行,通过对它们的比较和分析来找出它们间的特定区别,以便确定它们的身份。而指认则是在某个具体的对象之中进行,我们所说的“这个”、“那个”等指称词语,就是用来指认某个具体对象的。需要注意的是,辨认和指认虽然在使用中有所区别,但它们同时也是对于事物进行认识和理解的基本方式。在实际应用中,我们也常常需要结合二者来进行认识和表达。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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