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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亲戚教训犯法吗(长大了报警还有用吗)

admin2个月前515

很多朋友对于被亲戚教训犯法吗和小时候被亲戚强奸,长大了报警还有用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被亲戚坑了该怎么办要不要断绝关系

1、正面沟通,化解矛盾,挽回损失。

2、第1条无效,坦然接受现实,认真吸取人生教训。

3、没必要公然断绝关系。但要让对方了解你的感受和诉求。今后各自生活,有缘还会继续相处下去,无缘就各走各的路。

4、被人坑之事,自己也要承担一半责任。因为自己懒于冷静分析、深度思考,才导致别人有机可乘。任何时候,都不要轻信、不要盲目决策。人生是自己的,你放弃了权利,别人就获得了权利。

该不该当着亲戚朋友面说教或者指责孩子

我是能妈和崽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要说家长千万不能当着亲戚朋友的面说教或指责孩子,家长当着外人面指责孩子,时间长了孩子会没有了自尊心的。

家长可以在客人走后再教育孩子,和他说刚才客人在我没有说你,你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吗?让孩子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不要一上来就劈头盖脸的说孩子,孩子不会服这样家长的。这样做即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又给孩子留有自尊,不知道家长们认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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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亲人骗了感觉怎么样

被亲人骗了,这样的事并不奇怪,因为钱的功能太多,钱能造福也能造恶,钱能购物也能赌博,总之人人需要钱。钱被亲人骗走,不能怪骗的人,因该怪自己,是自己太相信亲人,陌生人是骗不走你的钱,你也不会相信他。再者骗钱的亲人他不是职业骗子,在陌生地方根本骗不到钱。他对你心里比你自了解的多,因此你会借钱给他,这同职业骗子是二码事。因前者可设法讨回,后者是无法讨回。就是这个处别!

你有被亲人冷嘲热讽,瞧不起的经历吗

这些年,一路走来我都被人冷嘲热讽,当然包括亲人。从六岁父母就分了家,父亲从此再不管我们,为了推卸抚养责任,到处说我们姐妹仨是私生女。外人不分青红皂白,认为父亲都这样说,信以为真,我们一直在人们的白眼和冷嘲热讽中长大。后父亲老了,要我们给他养老时说我们全是他的亲生,但也挽不回我们已经受的伤害了。我长大命又不好,找了个大十五岁的地主子女,家图四壁,在不公平的待遇下又没有办结婚证。又是人们谈论的笑料,唯一只生了二个儿子,条件又不好,又没有能力,好多人断定连儿媳妇都娶不倒,亲戚有的还千方百计刁难。这些年我咬牙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我的有的亲戚说,看你不出来,居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遇到亲戚好友训斥孩子,很尴尬不知道该说啥,要劝还是默默不说话

您好,谢谢邀请。

我们去亲戚家串门,如果家里有小孩的话,难免会碰到亲戚好友训斥孩子。如果这个时候让我选择的话,我应该会选择默默避开吧。

原因如下:

1、孩子毕竟是别人家的孩子。如果你帮助自己家亲戚去教训,那么亲戚心里肯定会不好受。解决的办法我觉得可以私下和自己家亲戚沟通。

2、遇到孩子顽皮,家长肯定会心急。所以有时候发火,是在情理之中的。那么,如果我们上去劝说的话,可能就会造成更为负面的情绪。

3、默默避开的话,一方面尊重了孩子的自尊心。不会让他因为在别人面前,因为被训斥而丢面子。另一方面也顾及到了家长。

孩子毕竟是人家的孩子,既然是人家的,就让人家自己去教育。我一直推崇的就是什么样的家长,会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

所以孩子成长所培养出的价值观和认知概念,就是其家长价值观和认知概念的缩影。如果你去劝说或者教育,我们可能就会有三观的碰撞。但是这个话题,显然是不适合在孩子面前讨论。

所以我认为,在亲戚家孩子被训斥,最好还是默不作声或者默默避开。有关于为什么的问题,到时候就和家长避开孩子,再一一讨论吧。

小时候被亲戚强奸,长大了报警还有用吗

性侵害是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的主要犯罪类型,且呈现持续上升态势;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熟人作案比例高,重新犯罪率高。

以上是2020年9月份,最高检在发布会上的公开表述。

从这一表述来看,性侵已经成为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主要犯罪类型,而且呈逐年上升态势,且“熟人”作案的比例较高。

区别于其他侵害,性侵害会给未成年人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负面影响,不少受害人一生都活在阴影中,负面情绪久久不能消除。

但是未成年人在遭到侵害时,一方面限于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限于畏惧心理、羞耻心理,所以不少人选择“忍气吞声”,长大成人后又后悔当时没有报案、没有将坏人绳之以法。

那么小时候被亲戚侵害,长大后报警还有用吗?还能将坏人绳之以法吗?

其实这里关乎到两个问题,一是追诉时效、二是证据。

首先,法律层面对强奸案件“追诉时效”的规定

看了有些人的观点,不少人说,如今时过境迁,侵害案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就算现在报警也无济于事,因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不再对既往的犯罪行为进行追究了。

其实这种认识并不完全正确,《刑事诉讼法》中确实有关于“一般追诉时效”的规定,但“追诉时效”并非是一个固定的期限,比如有的犯罪行为追诉时效是5年、有的是10年甚至更长。

追诉时效到底是多久,关键看“法定最高刑”是多长,一般来说,“法定最高刑”越长,追诉时效也就越长。下面我们就看一下“强奸案”的追诉时效:

一,首先看一下对强奸的量刑标准:

1,《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由此可见,对“强奸行为”,量刑标准从3年到死刑不等,《刑法》中还特别说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因此对14周岁未成年进行侵害,量刑标准会更高一些,如果情节恶劣,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甚至死刑都是有可能的。

以上就是对该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而“量刑标准”直接决定“追诉时效”:

二,对“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7条中,对“一般追诉时效”的规定如下: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犯罪行为经过以上期限则不再追诉,结合上文说的“量刑标准”(3年至死刑),可见对强奸行为的追诉时效从5年到20年不等。

可以先自己衡量一下侵害发生的年份,然后结合量刑标准和追诉时效衡量一下是否有报警的必要性。

第二,对“强奸”这一犯罪行为的认定

但凡是要认定犯罪行为成立,证据必不可少,如果侵害案发生时当即报警,那么在“现场证据”还留存的前提下,较为容易认定犯罪事实,但如今这么长时间过去了,“现场证据”早就消亡了,这就给认定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但侵害实施人亲口承认,是不是可以直接定罪”?其实并不能,在司法实践中,本着“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即便当年的侵害实施人自认有罪,也需要有其他辅助性证据相互佐证才能定罪,如果没有其他佐证证据,仅凭他承认犯罪事实的口供也是无法定罪的。

另一方面,即便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也必须做到证据确实且充分,否则也无法定罪。

综上两个方面来说,现在面临的阻碍不单单是“追诉时效”的问题,还有“证据”上的阻碍,给其定罪并非易事。

第三,即便证据不足,也建议先报警处理

认定其有犯罪事实确实有较大的困难,但是遇到这种事情,也建议报警处理,报警既是对犯罪实施人的一种威慑,也是对其起到警告作用,防范其再次作案、再次对他人造成伤害:

从法理上来讲,《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2款规定,在人身、财产权利遭到侵害时,被害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或控诉;这是法律层面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除了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障之外,还对侵害实施人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从情理上来讲,正如最高检之前所说的那样,从案件分析来看,“重新犯罪率高”。也就是说,如果现在还对其“忍气吞声,闭口不提”,那么对其一点威慑作用也没有,相反还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犯罪行为,很有可能再次重新犯罪,对他人进行侵害,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

写在最后:

综上来看,一是限于“追诉时效”问题,二是限于“证据”问题,所以现在报警,大概率对其当年的犯罪事实无法进行认定和处罚。

不过以上两个阻碍也提醒我们,在遇到类似侵害的时候,一定要留存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这样才能将其绳之以法,千万不要出于各种原因而选择沉默,如此只能纵容其犯罪行为。

当然,虽然对其犯罪行为的认定上存在困难,但报警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至少对其是一种威慑作用,防范其对他人再次实施侵害。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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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直接被亲情伤害,怎么去处理

谢谢邀请,对于不舍的亲情,努力用亲情来感化她或他,看是什么原因,消除原因,该让步的时候就让步,使之回到亲情的轨道上来。对于留不住的亲情,比如以婚姻,情爱构成的亲情,因为本身的原因,或外来因素使得他或她背叛了亲情,这时就要舍弃,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勉强捆绑在一起,只会使大家更加痛苦。感情在,不是亲情也是亲情,感情没了,只留下形式,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关于被亲戚教训犯法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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