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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费)

admin1个月前596

离婚涉及的问题很多,包括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偿还、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等。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决,那么民法典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如何判决?123律师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一般怎么判

《民法典》没有规定夫妻离婚时如何判断子女抚养费,但子女抚养费一般是根据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缴费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扶养费。

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价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1.如果有固定收入,育儿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

3.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生活费和教育费都要从实际出发。涉及人数较多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由决定的个人中的一方承担。

4.父母双方可以约定子女与一方共同生活,由赡养方承担全部儿童保育费用。但如果经核实,看护人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证孩子所需的费用,影响孩子健康成长,则不予允许。

至于减免托儿费,主要是针对提供者支付能力降低,经济收入减少;或者18岁以下的孩子已经赚取了劳动收入,可以用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

没有关于离婚诉讼中如何判给子女抚养费的规定。但是,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支付人的经济能力等原因。儿童抚养费在某些条件下可以改变。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123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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