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新知】调解期限有多久?你的权利你知道吗?
在现今社会,劳动争议仲裁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其中,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那么,劳动仲裁的调解期限是多长时间呢?本文将为您揭开这一问题的答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调解的基本概念。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由仲裁员或者调解员居中协调,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调解既可以发生在仲裁程序之前,也可以发生在仲裁程序之后。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应当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调解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在调解期限方面,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审之前接受调解,那么调解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这意味着,如果双方愿意接受调解,那么在二十日内应该能够达成协议并解决争议。
当然,调解期限也可以延长。根据规定,如果调解期限届满未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申请延期调解。仲裁庭也可以主动延期调解。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情况下调解期限的计算方法。例如,如果双方当事人选择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那么调解期限从当事人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调解期限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双方当事人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协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协议,也可以向仲裁庭申请延期调解。
总之,劳动仲裁的调解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期限内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仲裁庭申请延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