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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一方不执行生效仲裁裁决怎么办
- 劳动仲裁成功,三年未能执行,现单位准备破产,下一步怎么办
- 仲裁后社保补交不了的补偿办法
- 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错误,法律错误如何救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都没有把事实错误法律错误作为理由么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后,还能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职工讨薪经劳动仲裁后单位拒不执行该怎么办
- 劳动仲裁判决书已经下达了,但是对方还是拒不履行,该怎么办
一方不执行生效仲裁裁决怎么办
西江月。非是乐抛家业,只因苦被时艰。讨薪滋味不堪言,难遂农工心愿。
香向天公传语,笔呼人吏锄奸。年来老赖似从前,何止我身亲见。
劳动仲裁成功,三年未能执行,现单位准备破产,下一步怎么办
单位进入破产程序了,工资怎么发?
题主的工资,未支付部分,已经在2016年通过劳动仲裁了,那手里应该有劳动仲裁文书。题主也说到,现在单位破产有破产管理人,且管理人确实有“资产管理”,那就是单位有人管,工资有地方要,所以拿回工资只是时间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这里的工资虽然不是最优先支付的!但相比普通债权,已经是第一顺位!破产要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比如管理人的管理费。。。如题主所说,单位还有很多固定资产且有收租收入,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如果仍有部分剩余的,那题主就能拿到工资,这个工资可能是全额,也有可能是部分。
既然有管理人,题主可以拿着仲裁文书去管理人处登记或“申报”,要求管理人按照仲裁文书确定的数额支付。
工资其实是不需要“申报债权”的,但员工要积极与破产管理人取得联系和沟通。
《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可以看出工资不属于普通债权,所以劳动债权的申报不受债权申报期限限制的影响。员工对管理人公示的“清单”有异议的,可以诉讼。
回到题主的最终处理上就是,题主可以直接去找管理人。管理人和员工对职工债权或者对债权数额有异议,不能协商一致的;或如果管理人拒绝支付的,可以拿劳动仲裁裁决文书去申请法院执行仲裁文书,也可以诉讼解决。
仲裁后社保补交不了的补偿办法
经过仲裁,支持了职工的请求,或者是裁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可以凭仲裁裁决书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不允许现金补偿代替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是裁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就不能补缴,也不会得到补偿。
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错误,法律错误如何救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都没有把事实错误法律错误作为理由么
劳动仲裁部门作出的裁决文书是《劳动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分两类:
一种裁决是“终局裁决”,员工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此类裁决对用人单位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即使不服裁决结果也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一类裁决是“非终局裁决”,裁决送达后,员工和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结果,均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无论是上述两种裁决的哪一种,在裁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裁决机构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被驳回后,还能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重新订立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同时,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职工讨薪经劳动仲裁后单位拒不执行该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讨薪经劳动仲裁后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强制划账,冻结经营银行账户,限制法人代表高消费等方式强制执行,严重的可以对法人代表进行行政拘留,迫使用人单位执行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判决书已经下达了,但是对方还是拒不履行,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部门作出的裁决文书是《劳动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分两类:
一种裁决是“终局裁决”,员工对裁决结果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此类裁决对用人单位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即使不服裁决结果也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一类裁决是“非终局裁决”,裁决送达后,员工和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结果,均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无论是上述两种裁决的哪一种,在裁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裁决机构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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