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逼员工加班犯法吗这个问题,年底好多企业为了赶货,强行让员工加班违不违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公司要求员工义务加班,是否构成违反劳动法为什么
首先,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义务加班,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但是目前因为疫情,本来应该2020-1-31上班的日期,一直拖延到目前还无法正常上班,相当于在家多休息了将近10天的时间。公司肯定有很大的损失。
所以,这是需要公司和员工相互理解的。
你看很多互联网公司,已经开始在家办公
很多必须的行业,已经开始去办公室办公了。
其次,疫情爆发后,用人单位如果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依法复工,则劳动者有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义务(因疫情被隔离或者存在其他法定原因不能提供劳动情形除外)。
最后,如果因为工作原因生病或者被传染公司要负责,可以算工伤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
公司强制性让个别员工调休还班合法吗
1不合法2因为劳动法规定,员工的休息日应当安排在每周不少于一日,而且员工应当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日内工作,公司不能强制个别员工调休还班。3如果公司需要员工在特定的日期或时间段内工作,应当提前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同时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调休。如果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帮助。
公司合同是八小时现在要我们加班上十二小时公司违法吗
原创回答,头条首发
做为一个HRM,这是我几乎每天都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很头痛、很无奈、也无解。
从法律条款来讲,企业有违法嫌疑《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一些企业根据行业性质和生产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我们公司经过政府审批和职代会审议通过,对生产岗位员工实行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政府审批文件规定: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日最长工作时间(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综合计算周期内延长工作时间的最高限额分别为:以周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5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以月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小时;以季度为周期的,不得超过108小时;以年为周期的,不得超过360小时。企业应当保证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每两周至少有一个连续24小时的休息日。
从以上法律规定和政府行政规定的字面上来看,公司要求员工每天上班12小时似乎是违法的。即便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每天的最长工作时间也不得超过11小时。
从实际情况来看,很难判企业违法而实际情况如何呢?就我们处理过劳动纠纷案件来讲,虽然每一件都提到了超时加班的问题,但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没有一次因此判企业违法。即便有时判了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但也是以别的理由判的。
记得有一次在庭审中,法官问员工一方:在12个小时上班期间,吃几顿饭?每顿饭多长时间?在我们公司,员工上12小时班时,有两次吃饭时间,每次45分钟,合计90分钟。这样算下来,实际工作时间为10.5小时。法官同时也询问了公司:在计考勤时,为什么没有把员工吃饭时间去除掉?实际情况是员工加班除了加班费,还有中夜班津贴,各工厂为了让自己的员工多挣些线,往往就把吃饭时间全部计入工作时间了。人事部门也是体谅员工加班不易,也就不去较这个真了。
劳动纠纷与经济纠纷不一样,无论是仲裁员还是法官,在庭审时不会死搬法条与所谓的证据,会充分考量实际情况与合理度。比如我们公司,完全可以对考勤管理做出规定,把吃饭时间从工作计时中扣除出去。我们不是没有动过这样的想法,考虑来考虑去,觉得一线员工挣个钱不容易,还是不要因个别人的行为损害了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吧。所以迟迟未动,但是如果哪一天仲裁或者法院判了企业要因此支付赔偿金,不排除会采取行动。
企业为什么要安排员工上12小时班从国企的角度来讲,没有哪个企业愿意顶着员工的不满,冒着违法的风险,非要安排员工去上12小时的班。将心比心,即便是机关人员,每天上12小时,持续一段时间也会受不了的,何况是体力劳动强度更大的一线工人!之所以做出这种安排,都是迫不得已,为了企业生存,为了员工有饭吃。你不这么干,企业就活不了。
以我们公司为例,对制管企业来讲,每个客户所需要的产品无论材质、规格还是技术标准都不一样,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有了订单才能安排生产。而现在每个客户都在极力压降采购成本,缩短项目周期,追求各个环节的短平快。一旦合同签订,马上就要求供货,除去原材料的采购时间,往往留给工厂生产的时间就少之又少了。所以现在整个制管行业采取的都是集中生产、集中轮休的排班模式。也就是说订单来了就要二十四小时连轴转,没活儿了就休息。
假如给你一道选择题许多人会问,即然是二十四小时作业,为什么不排三个班呢?每班八小时不是正合适吗?
如果企业一年的生产是均衡饱满的,当然这样安排是最省事的了。问题是企业的订单并不是那样均衡,也不见得每年都那么饱满。没活儿干时怎么办,裁员吗?企业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员工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公司也是经过了对市场形势的研判、边际成本的测算以及保持什么样的收入水平才能稳定员工队伍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才最终确定要保持多大的用工规模,采取什么样的生产组织模式。
我们目前采取的模式是各工厂均配置两个班的人力,交货期不紧张时,每班8小时;交货期比较紧张时,每班延时1~2小时;赶上任务特别紧张的时期,只好采取每班12小时的作业模式,当然这种情况下,每周会安排两次倒休,保证员工每周有两次可以歇够24小时。
这样的生产组织模式在任务比较饱满的年度确实会让员工感到很疲惫,但另一方面,员工也确实得到了实惠,一线员工的人均收入可以达到每年10万以上,主要岗位上的能到15万左右,这在一个三四线城市,也算不少了吧。做一个假设,如果我们配足三个班的人力,那么员工的人均收入就要减少30%,同时还有随时被裁掉的可能。如果面对这样一道选择题,不知员工们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公司安排员工强制加班可以吗
企业有权强制要求职工(劳动者)加班吗?
最新(劳动法全文)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个小时的工作制度。
(劳动法)第37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休息一天。
(劳动法)第39条企业应生产特点本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假日期间应当安排劳动者休息:总共11天。
1、新年第一天(元旦);
2、春节三天(正月初一~初三);
3、清明节一天(当天);
4、五一节一天(5.1当天);
5、端午节一天(端午节当天);
6、中秋节一天(中秋节当天);
7、国庆节三天(10.1~10.3)。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每天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劳动者不愿加班,可以调离加班岗位,另行安排其他岗位或者待岗。
加班工资发放:
(一)正常安排劳动者加班,工资应当按照150%支付劳动报酬。应当在月发工资中兑现。
(二)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工资应当按照200%支付劳动报酬。领导有权在半年内安排调休,不违反劳动法,如果超过半年,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三)安排劳动者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工资应当按照300%支付劳动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有规定,要么放假,要么支付300%基本加班工资,总之不得安排调休。如果发现此情况,单位属于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电话12333。
公司因某种原因放休,强制用加班和年休冲抵合法吗
整体来讲冲抵的方式是合法的。还需要关注具体细节。1)年休假法规支持,企业可以自主安排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条例》中虽然提到“考虑职工本人意愿”,但实质上已经赋予了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年休假具有统筹安排权。实践中,很多企业尤其是生产型企业,在春节、业务淡季、生产线维修等期间多放员工一些假期。这属于公司的统一安排,公司具有自主权利。
2)加班符合一定条件的法律允许调休冲抵先了解一下关于加班补偿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加班类型包括三情况:一是工作日延时加班;二是休息日加班;三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其中只有休息日加班是可以安排倒休冲抵的。如果属于工作日延时加班的,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讲,理论上是不能够以倒休冲抵的,但实务中,劳资双方达成某种约定,民不举官不究,员工加班,公司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也是十分常见的情况,作为劳动者来讲,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没有延长,也能保证自己的身心健康。
综上,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安排员工调休冲抵加班或年休假,从本质上没有造成劳动者权益的损失,如果企业明确休假冲抵进行了明确告知,是属于法律规定的自主权。【关注@人资大书看HR系列知识】
年底好多企业为了赶货,强行让员工加班违不违法
违法是肯定的,不过为了生活,为了诚信,为了……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去做出违背我们内心真实想法的选择,有得必有失,这样才能达到物质守衡定律,我们有时候为了金钱,消耗着生命,有时候为了私欲,抛弃了原则,有时候为了生活,不得不去拼命……这也就如明知山有虎,偏上山上行,愿我们都怀着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愿我们都能越来越好。
公司强迫员工加工合法吗
公司强迫员工加班是不合法的,如果员工不想加班也是可以的,公司强迫加可以告他。但是这个也视情况而定的,如果公司平时对员工都很好,很关心很爱护的话,公司遇到困难,需要大家加下班,大家我相信也会很乐意的为公司付出这一点点的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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